【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单位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单位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及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切实加强假期结束后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的就餐者等提出如下倡议:
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就餐者不要进入食堂,可委托食堂或他人送餐。 就餐者在进入餐厅时应配合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就餐前的体温检测。 要佩戴口罩,用餐前先规范洗手,要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结束要立即带上口罩。 建议就餐者错峰就餐、打包用餐。在校师生可充分利用餐厅、教室、宿舍等场所分区域用餐。 文明用餐,尽量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就餐后,严格餐厨垃圾的分类管理,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及传播疾病。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担起社会责任,为了自己、家人、同事、同学以及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携起手来共同防范疫情传播、全力战胜疫情。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