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紧急下达2023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紧急下达2023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冀财建〔2023〕10号)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紧急下达2023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4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3〕8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管理与监督。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对照冀发改投资〔2023〕84号等文件所列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1.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2.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2月7日
2023年2月7日
附件2
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专项名称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助能力提升项目 | ||||
下达地方或单位 | 见投资计划 | ||||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见附件1 | ||||
总体目标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建设储备三级医院“可转换ICU”,升级改造方舱亿元为亚(准)定点医院,有效提升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救治能力。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个) | 见投资计划 | ||
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 | ≥95% | ||||
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 100% | ||||
效益指标 | 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 | 得到改善 | |||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 | 逐步优化 |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20个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95%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6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80%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0%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1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