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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和民生必需品供应商贸企业用工服务的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和民生必需品供应商贸企业用工服务的通知
(榕人社就〔2020〕19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社局:
  由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外地务工人员返岗延迟,我市部分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和保障民生必需品供应的商贸配送企业面临用工暂时性短缺问题。为服务企业,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防控疫情重点生产企业、商贸企业急需招聘信息》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企业用工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主动担当尽责。市、县(市)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把为我市防控疫情重点生产企业、商贸企业招工服务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组织专门队伍,指定专人,建立服务台账,帮助企业招工招聘。   二、要做好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招聘网站等帮助企业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特别是要做好企业所在地就近就地务工人员重点宣传引导,呼吁社会驰援。   三、要落实政策帮扶。用好《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和用工调剂政策,落实企业招聘奖励、外出招聘补贴、校企合作、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服务重点企业奖励、用工调剂平台帮助等措施,帮助企业搭建有效对接平台。近期,我市即将出台对防控疫情重点生产企业、商贸企业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各县(市)区要指导企业及时申报,尽快落地。   四、要精准服务措施。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特别是帮助重点企业对接受疫情影响减少用工的餐饮业、酒店业等服务企业和延迟开工的服装、鞋帽企业,盘活用工、调剂用工。同时,招聘信息要向领取失业金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主动推送,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请各县(市)区2月9日前及时向市劳动就业中心上报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措施和成效。
  联系人:陈少春   联系电话:158 5910 2918
  附件:《防控疫情重点生产企业、商贸企业急需招聘信息》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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