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落实当前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落实当前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12日、2月14日,广州市律师协会先后向各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准确掌握本所人员情况,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是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现对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摸查和准确掌握本所人员的基本情况,按要求每日申报疫情防控信息。特别是对现仍滞留在重点疫区的律师及从业人员,应当指定专人每天了解其动态,对其工作上、生活上的困难予以帮助,并指导其严格遵守我省、我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返穗程序规定。 对于本律师事务所已有从重点疫区返回的人员,或已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应及时按规定向律师协会及所在社区申报,并按要求进行排查和防疫隔离。 对上述两个通知发出后,仍违反程序要求从重点疫区返回或违反其他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谈话提醒、口头警示、责令检讨、责令改正等处理。 律师事务所对本所人员存在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违反程序规定返穗,或违反其他防控规定的行为,没有及时申报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谈话提醒、口头警示、责令检讨、责令改正等处理。律师事务所放任、怂恿、指使本所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或者知悉律师违规行为隐瞒不报的,按照规定对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一并予以相应的处分。 各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应当高度重视本次疫情防控工作,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防控规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律师行业纪律规则从严处分。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26日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