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惠医保发〔2022〕77号)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县(区)医保局,大亚湾区人社局、仲恺区社会事务局,各医疗机构、检测机构,军队、武警驻惠医疗机构: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2〕588号)文件和市防控办要求,现就调整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新冠病毒检测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和试剂盒费用。我市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份不超过13.5元(其中检测服务费每人份不超过9.5元),核酸多人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不超过2.8元,不区分普通混检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见附件)。上述价格为全市最高指导价,不区分检测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含中选企业自愿降低的价格)执行。 规范核酸检测服务。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我省相关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提高检测和后续工作效率,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混合检测采样方式以10合1混采为主。本次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后,对于委托检测的,医疗机构采样费用按每人份0.88元计算。医疗机构对于仅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的受检对象不得收取诊查费。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0日起执行,抗原检测价格及有关工作要求按《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惠医保发〔2022〕30号)规定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及价格表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9日
2022年11月19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及价格表
财务分类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说明 | 价格(元) |
H | 250403089S-2/2 | 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单样检测) |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 核酸检测试剂盒(不含提取试剂和采样器具) | 人份 | 1.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含中选企业自愿降低的价格)执行。 2.检测服务费以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份13.5元。 | 9.5 |
H | 250403089S-2/3 | 新型冠状病毒RNA测定(混合检测) |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 人份 | 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不区分普通混检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检测价格含检测服务费以及试剂费用。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