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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城建档案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切实保障城建档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档案收集
  全省各城建档案馆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别要做好疫情期间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有条件的可制作专题片等。武汉市等馆要做好“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和方舱医院等临时性医院的建设项目档案收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得到有效收集和安全保管。   二、着力保障城建档案机构平稳运转
  统筹做好城建档案馆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调整、职能转变、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保障城建档案工作平稳运行。尚未完成改革的城建档案馆要加强与当地主管部门的沟通,努力争取城建档案机构、职能在改革过程中得到保留。少数改革后名称不再包含“城建档案”的机构,要多渠道加强对外宣传引导,及时告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及公众,确保城建档案接收归档、查询利用等工作不断档。   三、强化城建档案业务指导
  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不断拓展业务指导渠道,采用电话、QQ、微信业务指导、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保证业务指导工作落实到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等工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明确档案移交及整理要求,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应进行档案法律法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宣讲,加强从业人员建设工程档案意识,引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推动城建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高标准做好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
  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要求,将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文件纳入城建档案归档管理范畴,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要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严格要求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完成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在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前根据建设单位邀请,开展建设工程档案预审并出具意见单,以提高联合验收的一次通过率。在事中做好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协同,事后做好后续监管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在联合验收后将申请材料和验收资料(包括电子和纸质文件)统一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确保从传统验收模式向联合验收模式顺利转变。另外要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资料的接收管理工作。   五、及时推动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
  已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城市,要及时开展管线补测补绘工作,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地下管线数据适时更新,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实用性。按照《湖北省城镇地下管线成果归档标准》(DB42/T 1543-2020)要求,规范地下管线成果归档的内容,做好地下管线探测、信息系统建设、文档资料(监理)等成果的验收和移交归档工作。做好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保证信息数据共享、动态更新。积极向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查询服务,充分发挥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作用,减少地下管线事故的发生,确保科学有效地实现管线信息共享和利用。   六、严格落实城建档案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城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要高度重视对洪涝、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定期对档案库房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安全保养维护,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应注重城建档案数据安全,利用防火墙等网络技术保障城建档案系统和网络安全。加快馆藏城建档案数字化进程,确保城建档案备份数据的安全管理和异地备份数据的远程利用。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七、有效拓展城建档案查询利用方式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建立多渠道、多途径的城建档案服务利用体系。提倡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开展咨询服务。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应实行预约办理制度,提前告知办理要求,现场一次性办结。注意错峰办理业务,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要认真分析研究档案利用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围绕社会各界对城建档案的利用需求,充分挖掘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开展编研工作,更好地发挥城建档案的价值和作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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