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安全办公、共御疫情”相关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安全办公、共御疫情”相关工作的通知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取暖用电较多;节前律所年会、客户走访等事务集中,律师外出频繁;加之当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疫情、我省部分地市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较之往年,加强节前安全办公意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尤为重要。为切实做好“安全办公、共御疫情”相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第一,积极响应倡议。各律所应积极传达济南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欢乐过春节,共同御疫情”倡议书》的倡议内容,各律师应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情况、主动配合管理、加强自我防护、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物品传疫、做好健康监测。
第二,提高安全意识。“安全大于天”!各律所主任要以律所管理主体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自身安全意识、教育本所律师,尤其是实习人员、青年律师的安全教育工作;关心关爱本所老律师、有基础疾病史的律师,妥善分配工作、安排外出。
第三,做好安全自检。对涉及律师办公、用电用水、外出开庭等方面的办公场所、用电设备、消防设备、出差车辆等安排专人进行一次安全隐患自检,除必要防疫物资外,律所内不要放置汽油、鞭炮等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工品。
第四,做好稳定排查。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未成年人维权、征收拆迁等敏感、重要性案件,律所主任或相关负责人要全程关注,安排政治站位高、经验丰富、执业规范的律师主办。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15日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