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市设施中心,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城投路桥管理公司、华葡桥梁有限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持续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市政设施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期间,市政设施维护工作按照“防控为要、保障运行、统筹兼顾”的原则组织实施,在持续抓好人员管理,精准有效做好科学防护的同时,扎实开展市政设施维护作业,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为城市有序运转提供基础保障。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人员管理。
  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健康监测和统计工作,一人一档建立健康档案,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申报制度。要做好外省返渝人员排查工作,逐一摸清活动轨迹,严格落实隔离措施,仍在湖北的员工,一律暂缓返岗。要对聘请的服务外包工作人员一并纳入监管,摸清活动轨迹、跟踪健康状况,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要对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上岗时间、上岗人数做好统筹安排和调度。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疫情管控的要求,细化落实办公区域、餐饮区域的各项防控措施,科学有效做好防护,降低感染风险。要扎实开展市政设施日常巡检工作,按照规范做好日常巡检,时刻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巡检结果按规定整理归档。要有序开展市政设施维护施工作业,符合城市道路小修条件的,要按照“快进快出”的要求及时处置,满足大中修及改善工程条件的应纳入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分期分批实施。要落实结构设施“应检必检、有病必治”的工作要求,确保桥梁、隧道等设施的安全。要全面落实审批事项网上办公,涉及市政设施类行政审批项目要通过网审平台办理,全程实施无纸化、无接触办公。
  (三)坚持日常巡检。
  各单位要结合疫情管控要求,合理制定巡检计划,原则上每次巡检不超过2人。要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设备做好远程、实时监控,掌握设施运行状况。要尽量安排车辆巡检方式开展日常巡检工作,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重点排查,采取下车观察、设备检测等方式做好信息收集。要通过网上办公的方式将巡检记录的上报、归档,及时做好研判。要落实专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巡检前后人员、车辆、设备、办公用品的消毒防护工作。
  (四)规范作业防护。
  各单位要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施工人员的疫情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将各级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传达到每一位从业人员。要做好一线作业人员的物资供给,抓好防护用品、工程材料、设备机具的采购和使用管理,确保一线人员需求满足。要做好施工作业过程中的管理,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车行道上要配置隔离设施和警示标志;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尽量避免在人员较多的路段或疑似病人安置点、临时封闭区域逗留;作业期间不随意将口罩、手套脱下,不用手揉碰眼睛,不直接接触生活垃圾。要落实专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施工前后人员、车辆、设备、办公用品的消毒防护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疫情防控措施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各项工作制度有效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加强科学指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疫情期间一线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的指导,让所有市政设施维护从业人员掌握和了解有关工作要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科学有效开展工作。
  (三)做好物资保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疫需要的口罩、手套、测温工具、消毒用品等物资保障,要采取多种方式筹集物资,做好防疫物资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也要做好用于一线市政设施维护的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工作连续不断档。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2月20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