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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徐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徐卫〔2012〕120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各企业卫生处,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快我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十二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徐州市“十二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徐州市卫生局
2012年8月24日

  附件:
徐州市“十二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一、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十一五”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各地、各有关医疗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快速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覆盖城乡的传染病救治体系基本形成。“十一五”期末,全市共有传染科总床位996张,传染科专业医务人员448人。独立设置的一级以上传染病专科医院3所,床位450张,医务人员227人。其中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1所,床位360张,医务人员208人;一级传染病专科医院2所,床位130张,医务人员60名。另外,设传染科的三级医院6所,其中设床位的4所,床位192张左右,医务人员71人。二级综合医院传染科5所,床位164张,医务人员49人。初步建成了覆盖面广、反应迅速、救治得力、平战结合的传染病救治网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二是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引进、消化、吸收传染病诊断、治疗新技术,大力推进传染病规范化治疗,急、慢性传染病尤其是重症和危重症传染病诊疗水平有了新提高,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结核、流行性脑脊髓炎、乙型脑炎等常见和多发传染病的诊治水平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接轨。建成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三是突发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取得明显成效。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培训演练,全市传染病救治能力、诊断正确率和救治成功率有了明显的提高,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成效显著,重症和危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高、病死率低在全省名列前茅。
  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影响卫生事业发展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属于公共卫生机构性质的传染病专科医院缺乏稳定的投入补偿机制;传染病医疗救治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地区、城乡间差异较大,农村基层一般传染病诊断识别、医疗救治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专业人才队伍数量和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十二五”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发展的宏观环境更为有利。党和政府对医疗卫生工作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加强社会建设、保障民生的一项重大任务,市委、市政府把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作为民生幸福工程的六大体系之一,均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经济发展也为医疗卫生事业、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因此,从宏观形势分析,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机遇,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作为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环境将更为有利,发展条件将更加优厚。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在总结3年经验的基础上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机制性问题和矛盾将逐步解决,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补偿机制、价格形成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必将逐步推进,改革的系统性、艰巨性、复杂性将进一步显现。传染病专科医院有别于综合医院,具有公共卫生性质,因此,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树立率先意识,克服畏难心理,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抓住关键,稳步推进,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健康。
  3、传染病医疗救治任务更加繁重。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百姓对健康的期待和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愈来愈高,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得病、慢病需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传染病发病谱也发生变化,原有的传染病总体发病率呈下降的趋势,但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个别已消灭的传染病卷土重来,传染病仍然是威胁人类健康主要因素之一。做好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不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传染病医院承担了大量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要通过制度设计、政策倾斜,加快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传染科的发展,改善办院条件,加强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传染科内涵建设,提高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更好的发挥其在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工作中的作用。
  4、科技进步对事业支撑更加有力。随着科技进步,医学技术日新月异,医疗卫生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械等不断出现,并运用于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中,为传染病预防、医疗救治技术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要大力开展转化医学研究,将大量先进、成熟、适宜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成果更快、更广、更好地应用于疾病的预防、诊治工作中,消除传染病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健康危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城乡、高效运行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突出政府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建设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需求,充分体现传染病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努力消除传染病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健康威胁。
  2、规划先行,合理布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各类传染病医疗救治和防控需求为导向,将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依法科学实施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救治为导向,合理布局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病区设置。
  3、强化内涵,提升水平。在改善传染病专科医院、传染病区基础设施、必备设备、基本条件的同时,更加强注重强化内涵建设。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以解决重大传染病、危重症传染病、特殊人群传染病等临床问题为导向,完善医疗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传染病的临床重点专科、亚专科、专病建设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医院基础管理,推进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4、改革创新,增强活力。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为导向,建立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提升服务水平的长效机制。推动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激励、约束并行的内部运行机制,增强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发展的活力。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面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县(市)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分院或病区和市传染病医院为主体、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科(感染科)为补充的覆盖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拥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综合救治能力强的传染病救治队伍,不断提高传染病诊疗水平,有效应对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使我市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综合实力和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居国内领先地位。
  (二)主要指标
  1、市传染病医院建设成高标准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达到设施设备比较完善,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管理科学规范,能够有效地应对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促进多学科发展,在继续加强传染病相关专科建设基础上,重点建设基本符合规范的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等支撑专科。
  2、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立1所二级传染病医院或在县级综合医院建立不少于50张床左右的传染病区或分院。
  3、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可设置传染科(感染科),病区设置规范、设施设备齐全、人员配备到位。
  4、8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整合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置比较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
  5、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传染病的识别能力和基本处置能力,构建沉底盖边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体系。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
  传染病专科医院是担负传染病救治任务的主力军,在传染病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十二五”期间,要把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放在重要地位,继续加大建设力度,使硬件和软件同步发展。
  1、改善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各传染病专科医院要科学编制“十二五”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基本建设专项规划等,报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传染病医疗救治需要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规范,努力完善门、急诊及住院部等基础设施,按照标准建设规范的负压病房,改善就医条件,适应各类传染病医疗救治要求。
  2、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诊疗设备配置。落实传染病医疗救治设备配备要求,力争二级以上传染病专科医院全部配置CT;各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呼吸机、监护仪等常用传染病重症抢救治疗设备配置齐全,满足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需要。
  3、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的支撑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传染病专科医院发展重症医学科、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等支撑学科、专科。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建设。到2015年末,市传染病医院建立较为规范的重症医学科,床位数达医院病床总数的2%左右,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原则上达到0.8:1,监测、抢救设施设备基本符合重症医学科管理规范。
  (二)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科(感染科)建设
  设置传染科(感染科)的综合医院要充分认识到传染科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高度重视传染科的建设和发展,把传染病专科作为重点发展的专科进行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综合医院传染科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中的作用。“十二五”期间,设置传染科的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设置全部符合规范要求,原则上都要设立传染病重症监护室,满足传染病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的需要。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契机,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快建设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城市社区卫生综合服务功能,巩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六位一体”功能。提高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临床识别能力,使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真正成为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的网底和基础。
  (四)加强分级分工的传染病防治机制建设
  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中的功能和任务,建立科学有序、分级分工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承担常见传染性疾病的筛查、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等任务;综合性医院传染科(感染科)能够承担除以外的散发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原则上不收治呼吸道传染病;传染病专科医院充分发挥平战结合的作用,除承担常规的传染病诊疗任务外,主要承担重症、疑难传染病的救治,并在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中承担集中收治的任务。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建设。发生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承担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建设一支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较高、医德高尚的传染病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传染病临床诊疗能力。鼓励传染病专科医院医务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吸引优秀人才从事传染病专业工作,对传染病专科医院业务发展急需的人才,在政策上给与支持。支持和鼓励传染病专业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传染病专业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地位。开展传染病防治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研究。
  (六)加强各级各类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将重点传染病预防、诊断、治疗的相关内容纳入“三基”内容加强培训考核;加强门诊、急诊、呼吸科、消化科、皮肤科等重点部位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基层的医务人员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诊疗新进展的相关培训,增强传染病防治的意识,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法定传染病的认知力和诊断能力,使传染病患者能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早治疗。大力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培训,推进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艾滋病等传染病规范化诊疗,提高医疗救治成功率,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维护社会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发展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使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制定要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规划的落实,努力满足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建立政府卫生事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优化卫生投入的方向和支出结构,将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做为重点加大投入,保证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将传染病专科医院纳入到公共卫生体系中,重点是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建设,突出其社会效益和公益性。对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医疗救治费用要确保及时补偿到位,同时每年要根据需要拨付专款用于传染病医疗救治。
  (三)强化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对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实行准入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业行为;制定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推进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健全行业考核考评标准,加强检查指导,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推进行风建设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力度,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传染病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道德情操和职业精神。大力推进医务公开、院务公开,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并履行服务承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医疗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五)营造良好环境
  注重提高传染病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优化传染病专业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大医疗卫生正面宣传的力度,努力为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建设、改革、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氛围。   六、实施与评价
  本规划是全市“十二五”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机构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传染病医疗救治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及时序进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规划顺利实施。要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和机制,制定监测、评估的指标体系和办法,对规划的实施进度和效果定期科学开展监测与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又好又快实现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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