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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行业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贵阳市文化和旅游行业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文旅体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市旅游行业协会、市文化娱乐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文旅部2022年元旦春节全国文化和旅游疫情防控及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委办全省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全市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贵阳市文化和旅游行业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节日安全、有序。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1日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行业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群众文化和旅游活动需求增加,又值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即将举办,做好元旦、春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市场整治工作意义重大。为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元旦春节全国文化和旅游疫情防控及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胡和平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谌贻琴书记和李炳军省长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及对抗凝冻保民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省安委办 省减灾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切实做好贵阳贵安文化和旅游行业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从即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结束)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市场整治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两节”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文化和旅游行业当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市场整治三根弦绷紧再绷紧,将“两节”期间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市场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广大游客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感。   二、重点工作
  (一)抓严抓实常态化情防控工作
  全市各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责任层层落实,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到位,全面细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阵以待、严防死守,牢牢守住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输入防线。
  1.加强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管理
  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景区以及景区内的演艺场所等要严格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场所和出入口、景区热门景点等地点,要安排专人加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管控,合理设置游客间距,有序安排进入,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配足防疫物资,提供足量免洗消毒液供游客使用,同时储备数量充足的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各类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要加强消毒,特别强化游客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工作。同时,结合元旦假期前后旅游景区流量管理提示函的分析情况,针对性强化热门旅游目的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落实室内场所疫情防控要求
  强化星级饭店、旅游民宿、剧院、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A级旅游景区的室内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信息登记、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强化卫生管理,合理安排对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规范做好消毒工作。公共区域提供足量的免洗消毒液,并储备数量充足的口罩、消毒液等物资。
  3.加强旅行社疫情防控管理
  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各项疫情防控指南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旅行社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旅行社组接业务管理,严格执行跨省旅游活动“熔断”机制,不得开展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队旅游组接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团队旅游组接及“机票+酒店”业务。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组接无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队,如自团队返黔之日起14日内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风险等级变化,必须主动向相关部门履行团队信息报送主体责任。
  4.强化员工健康监测管理
  各文化旅游单位、企业及经营场所要持续做好员工健康状态监测,及时掌握健康状态和出行轨迹。加强疫情防控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制度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按照“一周一检”要求落实一线人员核酸检测,加快推进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5.加强行业重点活动疫情防控管理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含培训班),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举行,对行业大型活动、大型演出进行严格管控。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参会人员和会议时间,50人以上活动应制订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6.强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在“两节”期间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深入文化旅游单位、企业和经营场所一线,督促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疫情防控要求,重点检查行业防控措施、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等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要专人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切实通过自查工作补齐防控短板,消除风险隐患。
  市文化和旅游局由值班领导带队,每日赴重点旅游景区等文旅企业,采取抽点暗访、面上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值班值守正常,企业经营有序,突发事件处置及时稳妥。具体安排如下:
  (二)全面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
  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源头治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冬季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隐患举一反三,“两节”期间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1.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文化旅游行业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在春节前,组织对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图书馆、星级酒店(民宿客栈)、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1轮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摸清数量、规模、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等基本情况,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对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会同消防部门,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博单位、文化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排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情况等,对景区临街商铺“下店上宅”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落实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自然景观类景区要重点强化火源管控,严格控制野外用火,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强化特种设备及新兴业态安全管理
  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星级旅游饭店加大对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A级旅游景区加大对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等特种设备以及玻璃桥(栈道、滑道、观景台)、“网红桥、悬崖秋千”、冰雪游玩项目等新兴业态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停用并整改,部分高空游玩项目在出现大风、雨雪、冰冻等天气时要停止接待游客,确保安全。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危险地段要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3.强化雨雪凝冻天气防范应对
  受寒潮影响,我省大部分地方出现雪凝天气,1月上、中旬将有3次降温降雨过程。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强化与属地气象、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互享与联合会商,加强低温雨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及应急物资储备。督促旅行社团队旅游严格遵守团队用车规范和冬季行车安全规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强化雨雪凝冻导致游客滞留工作调度、应对措施及应急处置准备。
  4.强化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
  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强化与属地气象、交通、公安、应急、宣传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互享与联合会商,加强低温雨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游客理性安全出游。完善行业应急预案,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人员聚集、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企业、经营场所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两节”假日期间要实时关注属地旅游景区景点动态,持续强化社会稳定维护工作,针对人流较大的景区要注重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安全管控和巡逻防控。
  (三)强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新风尚
  各文化和旅游部门、旅游景区景点要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行业各类宣传资源,积极发布假日旅游提示提醒,引导游客自觉遵守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规范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要求。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关注旅途中的交通、消防安全,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避免前往不具备开放接待旅游者条件的区域旅游。引导游客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拒食野味,剩菜打包,落实“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四)加强“两节”期间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各区(市、县)文旅体广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两节”期间要深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诱导购物”、“非法一日游”旅游购物等突出问题,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不法旅游购物场所与不法旅行社、不法导游相互勾结,欺骗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加强“两节”期间线上线下检查,完善旅游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强旅游市场执法,依法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坚决取缔采取向旅游团队发放“参观证”“贴号码签”等方式封闭式、包厢式经营,将游客隔离培训或者强迫游客买够金额、待够时间的传销式旅游购物场所;严肃查处旅游购物场所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低报价高结算、商业贿赂、价格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严厉打击由黑恶势力操控以及旅游购物场所针对游客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要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整治。一是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重点做好县城、乡镇、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严查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等违规行为。严查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存在的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封建迷信、赌博暴力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拜金炫富、违法犯罪等不良内容。二是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加强对民间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整治假借庆祝名义谋利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未按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演出含有禁止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演出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三是加强娱乐场所的监管。重点查处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检查,按照网络音乐产品有关名单及其它查处通知要求,清理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严查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内容核查、宣扬赌博的游戏游艺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具体到人,在“两节”期间扎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各文化和旅游部门及文旅企业“两节”期间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严格落实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报、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强化与宣传、网信部门的沟通协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做好网络舆情和投诉应对处置准备工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对出现的舆情信息要及时稳控、正面引导、有效处置。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三)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认真落实“两节”期间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将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排查和文化旅游市场整治问题隐患纳入台账管理,落实问题隐患排查责任和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各区市县文化和旅游局于2022年1月19日前报送“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2月9日前报送“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市场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处:王轩,联系电话:18885000561,邮箱:8475257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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