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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秘〔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阜阳市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社会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1.城市市容整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生活饮用水无污染,环境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死面。
  2.农村村容整洁,垃圾、粪便、杂草、污泥得到有效清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3.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较大幅度提高,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步养成,传染病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创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卫生城镇标准的城市和农村卫生环境。
  (二)工作原则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各级政府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其成员分工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村规民约中应当有爱国卫生方面的内容。   二、活动时间
  集中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时间为每年2月-4月。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城市环境卫生整治
  按照2008年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五清一消杀”的要求,继续以清垃圾、改厕所、治理沟河塘及整治城市“六乱”为重点,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创造人居和谐、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1.加强道路整治。城区应当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及水毁塌陷的路面,做到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完好、畅通,无残垣断壁,无破砖烂瓦,无支离破碎的下水道盖板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建委负责)
  2.加强沿街环境整治。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保持门前清洁卫生。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现象。空调室外机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临街经营餐饮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者要对原有烟道、炉灶进行改造,采用前店后灶方式;使用清洁燃料,油烟排放符合食品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及时清洗油烟污染的墙面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市容局负责)
  3.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规范交通秩序,拖拉机、人力板车、货运人力三轮车和经批准保留的机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要在规定的区域、时段内通行。严禁畜力车辆驶入城区,严禁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通局、市城管局负责)
  4.加强城区垃圾整治。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布点,建设垃圾中转站。落实垃圾清扫保洁制度,生产生活垃圾定点倾倒、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运输全部密闭化,力争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0%。完善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机制,阜城主次干道、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由市市容局负责;公共场所的垃圾清运处理,按责任划分,由产权单位或管理经营者负责;小街小巷、居民生活小区的垃圾清运处理,由三区政府负责,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卫生,由物业公司负责。各县、市、区实行属地管理,中央、省驻阜单位和市直单位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垃圾清运,由所在区政府统一管理,确保无卫生死角。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垃圾转运站、垃圾桶和果皮箱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市容局负责)
  5.加强城区旱厕整治。加快城区旱厕改造步伐,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力争2009年4月底前将城区公共旱厕全部改造为无害化水冲式厕所;户用旱厕全部改造(双瓮式)完毕。旱厕未改造前,要对旱厕及周边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爱卫办负责)
  6.加强沟河塘环境整治。定期对城区沟河塘水面漂浮物及垃圾进行清理,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沟河塘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或粪便(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建委、市容局负责)
  7.加强建筑工地整治。实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建委、市容局负责)
  8.加强水源水质监测保护。强化饮用水源监测,环境监测部门每年监测次数不少于6次,保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6%。规范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加强水源水质保护,自来水出厂水质、管网和二次供水的公共设施水质必须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建委、卫生局、水务局负责)
  9.加强城市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快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收集力度,提高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加快推进颍泉、颍东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力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5%。(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建委负责)
  10.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悬挂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人员调离率100%;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重点治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确保“五小”达到卫生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卫生局、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负责)
  11.加强烟尘整治。开展治理小锅炉、小烟囱专项整治行动,改造燃煤小锅炉,最大限度地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全面推广使用技术含量高、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环保型锅炉,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已淘汰的落后设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容局负责)
  12.加强食品卫生整治。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要符合卫生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13.加强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整治。强化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监测,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卫生局、环保局负责)
  14.加强市场整治。集贸市场必须建立日常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公共卫生设施,保持环境卫生。督促各类市场做到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设施和地面整洁干净,无乱搭乱建现象。市场内各类商品排列有序,通道畅通。(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工商局、商务办负责)
  15.加强饮食摊点整治。饮食摊点必须按照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规范摆放,做到进场进院,严禁乱设乱摆摊点。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持操作台及周围环境整洁干净,使用自来水,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收集,污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影响居民生活、通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市容局、卫生局负责)
  16.加强病媒生物监测与综合防治。强化监测工作,做到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重点加强鼠、蚊、蝇、蟑螂的防治,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爱卫办负责)
  17.加强宠物饲养管理。按照市政府加强犬类管理的要求,规范犬类饲养,城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规范宠物和鸟类饲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确保粪便不污染环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市容局、畜牧兽医局负责)
  18.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卫生管理协调与联动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卫生管理职责,维护相毗邻区域的环境卫生。清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内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堆乱摆等现象,彻底改变脏、乱、差状况,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市容局负责)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区范围以及全市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参 照上述标准和要求执行,由开发区管委会和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结合新农村建设,启动“清洁家园、绿化乡村”百日行动。继续抓好“三清一消杀”,即清暴露垃圾、清污水污泥、清杂草和烂草堆,全面消杀蚊蝇等病媒生物,消除蚊蝇孳生地,防止疾病传播,有效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1.全面开展垃圾清理。集中开展村容整治,做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室内室外干净卫生。制定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落实乡村保洁员和农户监督员。设置垃圾池,建立垃圾深埋点,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收集,有人运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各县、市、区政府和所属乡镇政府负责)
  2.着力抓好旱厕改造。采用双瓮式改造等方式,切实加大农村旱厕改造力度,力争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爱卫办负责)
  3.做好禽畜粪便管理。对畜禽实行圈养,做好圈舍清洁工作。引导专业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圈舍的防疫和蝇类消杀工作,做好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确保养殖区域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卫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畜牧兽医局负责)
  4.积极推广高温堆肥。对垃圾粪便采取高温堆肥等方法,密封发酵处理,净化农村环境卫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农委负责)
  5.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大力推广沼气运用技术,带动改厕、改圈、改厨,实现院落清洁、圈厕卫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农村能源办、畜牧兽医局负责)
  6.扎实做好污泥污水的清理。集中时间对沟河塘进行清理,清除污泥污水,打捞、清理水面及沿岸堤坡垃圾,做到水面清洁,无飘浮物、障碍物。禁止向沟河塘内倾倒垃圾、粪便。加大沟河塘整理疏浚力度,沟通水系,修整堤岸,实现道路干净、河渠畅通。(各县、市、区政府和所属乡镇政府负责)
  7.彻底清理杂草、烂草堆等杂物。及时清理柴草等杂物,杜绝乱堆乱放,做到土堆、粪堆、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柴草、农具放置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和所属乡镇政府负责)
  8.强化饮水安全管理。按照实施民生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转。强化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对水源井进行加盖加台密闭,做到30米以内无污水、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引导农民使用深水井,加强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对饮用水源水质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水务局、爱卫办负责)
  9.普遍开展“四灭”工作。以生物防治为主、药物灭杀为辅,在农村地区定期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工作,使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进行灭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爱卫办负责)
  10.认真抓好秸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选择推广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农委、农机局、农村能源办、畜牧兽医局负责)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参照上述标准和要求执行,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防控各类传染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是目前防控传染病形势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天候、全年度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特别是农村环境卫生,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增加经费投入和实施帮扶
  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财政部门每年从公共卫生事业经费中切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爱国卫生工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年增加。爱国卫生工作重点在农村,市直部门和县市区领导及县市区直部门包联行政村,帮扶包联村开展清洁绿化工作。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农村基本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抓住实施民生工程契机,由财政、交通、卫生、城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制定方案,整合建设资金,加快道路、水电、环卫等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硬件环境。
  (三)制定切实可行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治传染病等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对各项工作,要有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到位。各地要研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探索和建立“县(市、区)政府领导、乡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实施、保洁员承包、广大农民普遍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村民自我管理的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卫生和爱卫部门要深入农村,检查指导农村居民区的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和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爱国卫生运动顺利开展。
  (五)加强健康知识教育
  围绕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超过80%、健康行为形成率超过70%的目标,切实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要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组,采取宣传车、宣传栏、明白纸及标语、条幅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学校、医院,有针对性地向学生、病人及其家属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六)坚持属地管理制度
  严格实行爱国卫生运动属地管理制度,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分级实施。中央、省驻阜单位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七)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各级政府要调动基层和农民的主体积极性,认真贯彻《安徽省卫生镇村创建工作计划》(2008-2012年),因地制宜,典型引路,逐步建设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好、辐射效应强、管理规范的爱国卫生示范村和星级文明户,以示范村为抓手,树立一批文明卫生示范户典型,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不断提高全市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八)严格督查和责任追究
  市政府将组织卫生、爱卫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对各地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卫生环境脏乱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直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爱国卫生工作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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