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暂停贵港三区部分旅客运输经营服务的通知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暂停贵港三区部分旅客运输经营服务的通知
(贵交运输〔2020〕4号)
三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区各客运、公交、出租车企业、汽车客运站:
根据贵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和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决定暂停部分旅客运输经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停所有县际、县内客运班车运营。 暂停部分城区公交线路运营,分别是:9路、10路、11路、17路、K2路、K3路、Y1路、Y2路,其余的公交线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发班密度。 巡游出租车企业可继续运营,企业要确保落实车辆通风消毒、驾驶员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的防控要求,严格管控,防止疫情扩散。 公交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在营的公交线路发班密度,保障市民基本的出行需求。同时要落实车辆通风消毒、驾驶员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相关防控要求。 各汽车客运站要做好已售车票的退票和解释工作,退票不能收取手续费。 为确保疫情期间旅客应急运输的需要,由广西通泰运输集团公司准备15辆客车,市公交公司准备50辆公交车,荷美出租车公司准备100辆巡游出租车,用于旅客运输应急保障。 三区交通运输局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企业落实。 暂停时间自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实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1日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