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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济南市律师行业党委、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中共济南市律师行业党委、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0年1月28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切实加强全市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出如下补充要求:
  一、要进一步教育引导本所律师及员工不信谣不传谣,杜绝不理智的言论和行为。   二、在严格落实异地出发(济南市外)备案制度的同时,对接受疫情防控及救治所涉及法律事务的,律所也要及时向律师协会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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