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计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计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为推动我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2020年1月23日和3月2日,我厅分别发布了《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防控研究”专项项目指南》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关的通知》,面向全社会积极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控技术科研攻关。目前,已紧急下达三批山西省疫情防控科技攻关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厅将持续强化防疫科研攻关工作。现面向全省继续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关项目,已立项的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攻关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在原有实施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此次疫情的现实需求可以继续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研究方向
围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流行病学、检测检验、疾病防治、临床治疗、药物研发、疫苗研制及应用、医疗防护器械及设备研发等开展科技研究。(详见附件) 项目类别
本批项目通过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计划两类科技计划立项支持,鼓励产学研用合作。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根据研发经费需求,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项目依托单位应配套经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支持强度约10万元/项。
重点研发计划共支持7个研究方向(见附件),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支持2项。
基础研究计划应当注重解决上述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核心科学问题,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新原理、新知识、新方法和基础技术支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支持2项。 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的防控需求,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是山西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解决疫情科技问题的单位或产学研联合体。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在岗科研人员,在病毒感染肺炎领域应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
3.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要精确、合理。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4.鼓励综合多学科力量,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合申报。
5.优先支持针对疫情防控急需、可应用于防疫一线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重点研发计划或基础研究计划进行填报(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类计划进行申报),并生成有水印的纸质申报书。
2.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应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
(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在职在岗证明。
(2)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及上一年度财务情况;
(3)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注意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立项。
(4)与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检索报告等证明材料。
3.科研诚信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及参与人员、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参与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项目组人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确保无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在项目受理、评审及管理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任何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撤销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资格,已立项的予以撤销、追回全部已下达项目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程序与受理安排
1.项目申报单位登陆山西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shanxi.gov.cn)的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在线填报工作(已注册账号的可直接申报)。填写完毕后及时提交组织部门审核。本批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24点。
2020年3月2日启动疫情防控项目常态化申报后,在线提交并报送纸质版申报书的如无修改无需重新申报。
2.纸质材料一式七份由申报单位统一于2021年6月4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
重点研发计划类:报送至省科技厅大健康与生物医药科技处(太原市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A座1111房间),联系人:薛强强、张寒珍,电话:0351-4046610,4046686。
基础研究计划类:报送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太原市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A座1208房间),联系人:张强、弓慧茹,电话:0351-4084395,4067993。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7228612、7223964,13099052356。
附件: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基础研究计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重点研究方向及考核指标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7日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基础研究计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重点研究方向及考核指标
抗新型冠状病毒创新药候选药物研究研究内容:基于新冠病毒感染与人体免疫反应特点通过前沿技术研究用于预防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创新药物,如中和预防性/治疗性抗体药物、多肽类药物等。
考核指标: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明确的作用机制和作用靶点;
2.完成原料及制剂的小试、中试工艺研究并建立工艺质量标准;
3.完成临床前初步有效性评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快速检测设备及试剂研发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快速检测试剂
研究内容: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的快速、便捷检测与筛查,保证高灵敏度、高特异性,提高检测效率。
考核指标:
1.单管闭管进行核酸提取与扩增检测一体化,实现“样本进,结果出”的快速检测;
2.全流程检测时长不超过 2 小时;
3.分析灵敏度达到 300 拷贝/毫升以下,检出率(灵敏度)不低于 95%,特异性不低于 99%,且应覆盖现有已知突变株。
4.申请国内发明专利1-2项。
(二)新型冠状病毒与常见呼吸道病毒高通量鉴别诊断试剂
研发内容:研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冠状病毒与常见呼吸道病毒(如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副流感病毒和其他感染人的冠状病毒等)的高通量、快速鉴别诊断试剂。
考核指标:
1.全流程检测时长不超过3小时,可涵盖至少3种常见呼吸道病毒与新型冠状病毒的鉴别诊断;
2.分析灵敏度达300拷贝/毫升以下,与市售呼吸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相比,检测率(灵敏度)不低于95%;
3.特异度不低于99%,一次反应至少可检测90份临床样品。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的研发
研究内容:研发新型冠状病毒抗体的快速、精准、高通量、低成本检测的新技术新方法,包括以下1项或多项:关键原材料性能提升、核心元器件开发、新检测原理和方法等,也可对现有市场中的抗体检测试剂盒的工艺进行改进和优化,缩短抗体检测时间,实现高通量检测新冠抗体的目的。
考核指标:
1.新型冠状病毒IgM/IgG/总抗体检测试剂:
IgM抗体试剂在临床患者中检出率超过85%,IgG 抗体/总抗体试剂在恢复期患者中检出率超过90%,与其他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血清无明显交叉;
2.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检测试剂:
相对于目前国内、外市场主流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检测灵敏度提高5倍以上;检测结果与现有获得批准的非活病毒和活病毒新冠中和抗体检测方法获得的检测结果具有高度的统计相关性。 中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及康复的作用机理研究
(一)新冠肺炎有效方药的临床循证与作用机理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在新冠肺炎(含疑似病例)治疗中疗效确切、能够有效改善临床症状的方剂或中成药,评估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形成高级别循证证据,明确影响临床疗效的关键环节,揭示中药治疗新冠肺炎的作用机理,夯实中药应用的科学基础,促进中药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
考核指标:
1.形成可推广应用于重症病毒性肺炎的优化临床治疗方案,为新冠肺炎的治疗提供证据;
2.完成1-2个中药方剂或中成药治疗新冠肺炎的作用特点、药效物质基础及治疗作用机理的研究报告。
(二)中医药非药物疗法在新冠肺炎治疗、康复中的疗效评估及作用机理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新冠肺炎(含疑似病例)以及其他重症病毒性肺炎治疗中疗效确切、能够有效改善临床症状的中医非药物疗法,评估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形成高级别循证证据,明确影响临床疗效的关键环节,揭示中药非药物疗法治疗新冠肺炎的作用机理,夯实中医非药物治疗的科学基础,促进中医非药物治疗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
考核指标:
1.完成1-2个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轻中度肺炎的作用特点以及治疗和康复机理的研究报告;
2.形成可推广应用的优化临床治疗方案,或取得作用机理实验证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及致病机理、公共卫生防控策略、智能预警研究
(一)疫苗接种后疫情防控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评估疫苗接种率与疫情阻断效果的关系。研究疫苗接种后,社会开放后,或发生变异病毒免疫逃逸与免疫失效情形下的疫情防控策略。
考核指标:
1.基于数值模拟与公开数据相结合,构建不同防控强度下疫情传播与阻断模型,定量刻画疫苗接种率与疫情阻断关系;
2.提出疫苗接种后、社会开放后、免疫失效、变异病毒传播等特殊情形下的防控建议策略。
(二)大数据分析疫情智能预警系统研究
研究内容:通过网络技术手段,与不同行业(药店,超市,淘宝,京东)和不同部门(学校,医院,车站等)的系统对接进行数据采集,建设基于多源数据的传染病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平台,通过专家分析和统计学分析,挑选确定相应的监测指标及其权重,根据既往数据分析建立数据模型,提出疫情预警等级及相关部门响应等级建议,实现多源数据汇聚、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可视化应用。
指标要求:
1、建立数据模型,设计多点智能触发的预警系统;
2、提供日、周、月的疫情趋势报告;
3、提供系统模型模拟验证报告;
4、完成信息平台建设,为传染病综合监测、应急处置提供支撑。 上市新冠疫苗安全性及有效性评价研究
研究内容:对广泛使用的新冠疫苗在人体上的短期安全性及长期有效性开展研究,制定不同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及序贯加强的方案,提高疫苗接种安全性和有效性。
考核指标:
1.疫苗安全评价指标:评估不同人群接种疫苗后不良反应发生的类型和发生率,尤其是罕见和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体生理、病理、心理、家庭和社会影响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有效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发现新冠疫苗的禁忌人群;
2.疫苗有效性评价指标:发现普通人群以及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免疫低下、肿瘤、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糖尿病、结核、结缔组织病等)接种疫苗后体内中和抗体的动态变化规律,发现无应答及低应答人群,并提出解决方案。 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的消毒产品及医疗器械研发
研究内容:研制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及流行性疾病的消毒产品及医疗器械,如消毒剂、医用防护材料、消杀设备等,为保护广大医护人员及广大群众提供更实用、更廉价、更有效的产品。鼓励研制能够在低温冷链条件下满足消毒效果的消毒剂。
考核指标:
1.消毒剂新产品符合卫生部2002年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2.医用防护用品在满足防护要求的基础上,需满足个体舒适度需求;
3.消杀设备对新型冠状病毒杀灭率≥99.9%;
4.价格不高于现有同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