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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住建〔2020〕8号)、《关于支持推动企业开复工做好全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辽住建〔2020〕10号)、《关于支持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有关政策的通知》(辽住建〔2020〕12号)等文件要求一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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