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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甬农函〔2020〕3号)


沈惠月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疫情期间农民蔬菜滞销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具体建议非常及时到位,有很强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对督促解决蔬菜滞销和稳定疫情保供工作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经与市商务局会商,现将我市解决疫情期间蔬菜滞销问题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蔬菜保供工作为疫情期间重要民生保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听取情况汇报,实地督促检查蔬菜生产保供情况,目前全市蔬菜生产供应总体有保障。但受防控措施影响,一些蔬菜种植农户、大户和基地出现销售困难和流通运输不畅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存在,我局会同市商务局积极采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加强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开展了一系列应对工作。
  一、前阶段主要工作
  (一)建立机制,强化协调
  疫情发生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投入疫情防控“保卫战”,主动作为,快速响应,专门成立了生产保障组,从年初三开始全员上班,建立蔬菜生产供应销售日调度制度,实时了解各地蔬菜生产供应情况和存在问题困难,一边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一边立即与市生产保供组协调协助各部门合力解决,保供组建立了钉钉、微信等工作群,畅通市县乡三级信息渠道,确保随时反馈蔬菜供应问题,专人负责,确保蔬菜供应问题有反映,有回应,有困难,有对策。
  (二)多措并举,服务促销
  针对疫情特殊时期,市场需求大幅下降,原有学校、企业、农家乐和饭店等供应渠道关闭,以及农业用工紧缺、发货运输困难等原因,造成农产品滞销情况,我局积极推进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工作,针对人力紧张,我局紧急抽调2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组成志愿者队伍,帮助基地割菜和参与分拣配送。目前全市已有300多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市、县两级农产品进超市和直供社区活动。同时,加大农产品调度力度,积极与上级汇报,提升到全省、全国层次,协请部、省相关部门进行调度。目前210余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商超组建采购联系群,市县建立了蔬菜直供群,联系各大蔬菜基地直接送货上门。我局探索开展点对点配送,打通农社对接渠道等。2月12日,我局在全市推出了“甬农鲜”本地农产品直供公益平台,统筹协调企业、基地、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加入农产品保供、将本地优质平价农产品,直送社区居民餐桌。据统计,全市已有88家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直销,累计销售各类农产品18256吨,配送318.3万单,销售金额16490万。
  (三)精心指导,推动复工
  根据全市部署,我局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农业企业复工工作指导意见》,局领导带队开展服务指导,帮助做好复工申报,制定复工复产流程,落实生产场地和员工防疫措施,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有序复工。截止19日,全市农业企业复工387家,累计复工人数18089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复工238家,复工率91.89%。其中,重点协调推进保障类农业企业复工,加强蔬菜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复工流程申请指导,加快审核,缩短复工时间,蔬菜加工冷冻企业已复工26家,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已复工19家,在稳步推进复工的同时,加强复工企业货源对接。
  (四)加强协作,畅通运力
  解决蔬菜滞销,确保产得出、运得出、销得出,是一连串、全链条的事,需要统筹各部门力量抓落实。为畅通蔬菜运输渠道,我局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紧紧抓住运输关键环节,将“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车辆纳入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发放范围,急事急办,优先予以协调解决,全力打通“绿色通道”。截至2月16日,全市共发放高速免费证和交通通行证1395张。随着餐饮保供重点企业的复工复产,蔬菜滞销有望进一步缓解。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一)抓调度指导。加强农情调度监测,优化种植布局调整,进一步完善蔬菜供给预案,监测掌握在田蔬菜品种、类别和生长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合理安排品种结构和上市期,靠前谋划、对接好生产和销售工作,促进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内的均衡生产,有序供给。
  (二)抓产销衔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的作用,加强产销对接,确保蔬菜产品产得出、运得了、供得上。加大对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主体支持力度,在保障疫情防控前提下,组织志愿者、村民帮助及时采收加工。加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指导。
  (三)抓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与市县防控领导小组、公安、交通等部门协作,摸清底数,加强协调调度,切实做好专用通行证发放工作,以满足需求为原则,做到应发尽发千方百计畅通蔬菜运输渠道。继续会同市商务局组织开展全市规模型农业经营主体供应能力的摸排,推进与本市大型超市需求信息的对接,探索建立定向合作模式。
  (四)抓质量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坚持地产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不放松。进一步加大监测监管力度,杜绝疫情保供期间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蔬菜畅销提供质量保证。
  (五)抓应急保障。应急出台叶菜类蔬菜扩种财政扶持政策,提高蔬菜大户积极性。及时总结解决蔬菜滞销、居民购买菜难、买菜贵、蔬菜供应链脱节等经验成效,梳理形成我市蔬菜保供应急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全市蔬菜大户数据库,提高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手段管理蔬菜生产、运输能力,确保我市农民生产、居民生活的菜篮子安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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