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02.04
- 施行日期:2020.02.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石油天然气管道 疫情防控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安徽输油管理处淮南站、省天然气公司淮南输气站: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时期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稳定运行的紧急通知》(皖能源油气函[2020]8号)要求,为确保淮南市境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运行,请各县、区发改委协调辖区内各级疫情防控排查点,对管道企业正常巡检工作予以支持。
各油气管道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消毒工作。对巡检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巡检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严禁带病上岗,带隐患流动。巡线过程中,遇到政府设置的疫情检查点,应主动接受检查,严防疫情扩散。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