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上级法院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紧急通知要求,现对疫情防控期间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请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山西省移动微法院、12368服务热线、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 节假日后的工作时间,如需提起诉讼,建议优先使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预约立案,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及时通过网上立案系统予以办理。
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任一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办理立案手续;如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诉或者申请再审的,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处;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 建议当事人积极自愿利用山西法院云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可拨打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咨询在线调解平台的使用方法。 当事人提供案件相关材料的,建议使用特快专递方式将诉讼材料寄送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注明所需递交的法官姓名或者庭室。 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如因特殊原因事项必须亲自到法院办理或进行诉讼活动的,请务必做好配戴口罩等必要个人防护措施,经法院严格检测后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务请先行就诊。 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以及其它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有关诉讼活动的,可联系具体承办部门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确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旁听人员可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庭审,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安排到法庭现场旁听。 疫情防控期间,执行部门将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线上财产查控,原则上不开展线下查控活动。当事人可通过12368诉服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办理执行相关事宜,执行人员一般不约见、接触当事人。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将优先委托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对于部分执行、保全案件,因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等疫情防控举措的影响,敬请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谅解。 长治市两级法院2月8日(正月十五)之后的诉讼、执行及相关工作事项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再行通知。 长治市两级法院联系电话如下: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355-2190218、0355-2190220;立案庭电话:0355-2190205
潞州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3666946
上党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8089864
屯留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7521802
潞城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6778278
襄垣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7297926、7297911
平顺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8899276
黎城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6560538
壶关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8784662
长子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8320125
武乡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6431123
沁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7022028
沁源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55-7832567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