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开展北山民俗庙会的通告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开展北山民俗庙会的通告


  根据《吉林省宗教事务局关于继续暂停聚集性宗教活动的通知》(吉宗函〔2020〕10号)中关于“不同应急响应级别地区,均应继续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集体性宗教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暂停今年吉林市北山民俗庙会活动。
  今年庙会期间,即4月30日(四月初八)、5月10日(四月十八)、5月20日(四月二十八),禁止车辆、人员、商户进入北山景区内,减少聚集风险。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不配合造成后果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