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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政务服务中心《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政务服务中心《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函〔2014〕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政务服务中心《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管理,妥善处置好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州政务中心”)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州政务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州政务中心干部职工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保州政务大厅工作安全有序、正常运行,结合州政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科学、有效、快速地处理州政务中心办公及服务区域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该区域内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努力避免和降低突发性安全紧急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办公及服务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进行编制。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防救并举,减轻危害。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三)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四)依法规范,反应快速,协调有序。
  (五)有效处置,责任到人,注重安全。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州政务中心行政办公区、政务大厅、电子监控室、配电房、机房以及相邻区域发生的可能会危及州政务中心的各类突发性安全紧急事件的预警及处置工作。   四、组织保障体系及工作职责
  设立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州人民政府成立州政务中心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州人民政府分管政务中心工作的副州长担任,副组长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分管政务中心工作的副秘书长、州政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州委宣传部、州政务中心、州公安局、州消防支队、州应急办、州电子政务办、州医院、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兴义供电局、中国银行兴义支行及州直进驻州政务中心窗口部门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州政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是州政务中心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负责相邻区域发生的可能危及州政务中心的各类突发性安全紧急事件的协调领导和组织指挥。领导小组有权调用州政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可用于处理突发性安全紧急事件的任何物资。
  2.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第一时间向州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和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预警信息;与相关部门建立州政务中心突发性安全事件等信息实时共享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研究会商,分析突发性安全事件发展趋势并进行灾害影响评估,向领导小组提出突发性安全事件的防御对策、协同应对方案和决策依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州委宣传部
  做好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宣传报道及舆情管理。
  (2)州政务中心
  按照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适时进行日常安全工作的例行检查和管理,及时消除隐患。组织州政务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种设施设备运行良好,避免因设施设备故障引发的突发性安全紧急事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等增强州政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安全常识,并具备一定防范和处理突发安全紧急事件的基本知识。当发生突发性安全事件时,要及时进行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及有效处置。
  (3)州公安局
  负责州政务中心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并对事件发生区域进行治安管控和安全保卫工作。
  (4)州消防支队
  负责州政务中心火灾事故的排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5)州应急办
  负责州政务中心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6)州电子政务办
  做好州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撑及保障工作。
  (7)州医院
  负责州政务中心突发性安全事件发生后的伤员救治工作。
  (8)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
  做好州政务中心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9)兴义供电局
  做好州政务中心供电安全保障工作。
  (10)中国银行兴义支行
  做好州政务大厅非税收入的安全保障工作。
  (11)州直进驻州政务中心窗口部门
  加强对派驻州政务中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在州政务大厅所产生的业务资料、档案的管理,及时将窗口应交本单位保管的相关档案、资料等运回单位保管。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州政务中心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下,州政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有义务第一时间通过110、119、120等急救电话和其他有效途径报告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二)报告制度
  1.报告原则
  快速:最先发现、接到发生突发性事件的当事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不得拖延。
  准确:信息内容要尽可能准确、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续报:要根据事件的事态发展状况,始终做到信息及时续报,直至事件妥善圆满解决。
  2.报告形式
  根据突发性事件的紧急程度,可采用电话报告、文字报告等报告形式。
  3.报告内容
  突发性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伤亡等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4.保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和畅通。   六、对各类突发安全紧急事件的处置程序
  (一)防止地震应急处置
  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应急会议,宣布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方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及时组建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救援机构,并召开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对州政务中心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确保震时受到破坏的程度最小。
  3.加强人员地震知识教育和培训,防止发生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4.发生地震时,应及时组织疏散州政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迅速将人员撤离到广场避难,而后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清点人员,并安排抢救伤员,控制现场,进行自救。
  5.在事态稳定后,应立即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报告受灾情况,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情况,及时通报震情。
  6.尽快组织人员,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州政务中心重要文件、档案、资料和重要设施。
  7.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后,要确保伤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干部职工情绪稳定,得到妥善安置,并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二)防止火灾应急处置
  1.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发出报警或发现火源点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赶赴现场确认火警的真实性和火灾情况,并迅速报告领导小组。
  2.火灾发生后,第一发现险情的人员应立即通知身边工作人员报警,如火势较小,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灭火,同时呼叫最近的工作人员参加救援工作,并保证自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人员有效灭火,抢救物资等;火势较大或不能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0、119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疏散,随后立即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统一指挥,调动公安、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原因、处置过程中的救援需求等做出综合性的评估,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争取救助。
  5.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清理现场,及时安排相关部门修复受损设施,尽快恢复州政务中心正常工作秩序。
  (三)防洪涝灾害
  1.州政务中心在下班时要注意检查门、窗是否关闭严实,有无渗水和漏水现象。
  2.当出现暴雨天气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保持电话畅通,做好投入抗洪抢险准备。
  3.当发生洪涝灾害时,应迅速将州政务中心有价值的设施设备、资料等转移到安全地带。待洪水退去后,及时清除杂物,打扫卫生,对州政务中心大厅及办公区、机房等进行消毒,防止传染病的传播,疏通出入口,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斗殴、盗窃、抢劫等事件的应急处置
  当州政务大厅发生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盗窃、抢劫等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政务大厅保安人员或州政务中心办公室报告,州政务中心根据事态情况作出现场处置,并报公安机关,如事情重大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紧急情况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或协助有关人员实施处置,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立即报警并注意保持冷静,不要与之对抗,以保护群众和自身安全为重。
  2.若有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受伤,应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注意保护现场,不让任何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发现作案工具及赃物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若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应尽可能记清人数、面部及身体特征、衣着特点、所用交通工具及型号、号牌等特征,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五)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的应急处置
  1.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统称可疑物)时,发现人或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在场保安人员或州政务中心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警。
  2.保安人员和州政务中心办公室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设置隔离带,在确保可疑物品不被触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判断。
  3.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撤离,疏散时做到有序撤离,要避免拥挤,以免发生踩踏造成伤亡。
  4.目击工作人员应尽量识记可疑物发现的时间、大小、位置、有无人动过等情况,如有可能,用手中的电子设备进行照相或录像,为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六)防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在政务中心区域内发生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游行示威、群体性暴力事件等)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掌握事态情况,控制事态发展,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事态发展,领导小组要立即处置,并调集相关部门到现场参与处理,在处理突发性事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及时掌握当前事态的情况,灵活处理,稳定事态。
  2.根据情况及时报警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3.发生群众游行示威,自残(自杀、自焚、自爆)等暴力行为时,领导小组要及时制止并报警,在事态失控时,要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位置,保证人身安全和大厅财产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处置。
  (七)信息网络系统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州政务中心门户网站、微博、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平台若出现网络系统被破坏或瘫痪的情况,黑客攻击或盗用账号随意发布信息的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调集州委宣传部、州电子政务办、州移动公司、州电信公司进行处置和抢修,确保网络安全、稳定、有序运行和畅通。
  (八)突然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
  1.当办公区域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相关窗口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州政务中心办公室。
  2.州政务中心办公室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及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派人检查地下停车场是否有被困人员,若有人被困应立即施救。
  3.州政务中心办公室迅速检查供电系统,属于地方供电局业务故障的,立即与供电部门联系;属于州政务中心内部电力故障,立即组织抢修。
  4.若因突发事件引起停电,州政务中心办公室应维护好大厅内的秩序,协助窗口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工作,防止发生过激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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