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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贸易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通知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贸易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通知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上合示范区管委(筹)、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各中小企业: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5号)精神,我局会同市司法局确定5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机构,为疫情期间我市中小企业面临的贸易纠纷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主体
  在青岛市注册的所有中小企业。   二、咨询服务范围
  因受疫情影响,在手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即将签约订单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   三、咨询服务流程
  企业直接拨打任一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
  请各商务主管部门广泛宣传,围绕保经营、稳发展,切实服务企业,努力把此次疫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青岛市商务局
2020年2月5日

  附件
  五家律师事务所及联系方式
  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现场咨询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2号海航万邦中心34层,咨询电话:83899612。   二、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现场咨询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61号甲远洋大厦B座27层,咨询电话:68972937。   三、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现场咨询地址:青岛市青大三路8号保利中心12、15楼,咨询电话:4001030036。   四、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现场咨询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5A层,咨询电话:58781601。   五、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 现场咨询地址:青岛市青大三路8号保利中心5、10楼,咨询电话:6675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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