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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人物同防和多病共防,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当前,国际疫情扩散蔓延,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弹,其他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同时,随着“双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大,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和复杂。各地各校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好县(市)区属地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做到放假不放松警惕,放假不放下责任,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管理
  1.强化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假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常通风、公筷制、不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聚餐和出行;保持居住场所清洁卫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生病及时就医等。
  2.强化出行管理。大中专院校要坚持错峰放假,分批有序组织人员离校;掌握学生返家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做到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假期,所有教职员工、中小学学生、幼托儿童等人员,非必要不离长;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执行报备及请假、销假制度,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的师生员工要在开学前14天返回居住地,并主动向学校报告行动轨迹,做好14天健康监测;寒假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凭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3.强化健康监测。各学校要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外出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当发现师生员工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有过接触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4.强化值班值守。各学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外来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扫码登记之后方可入校。
  5.强化活动管理。规范大型室内活动的组织或举办,提倡线上视频会议,原则上,不举办大型年会、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留校及提前返校师生员工的审批、报备等工作,要“一人一档”建立留校、提前返校人员信息台账;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妥善安排寒假生活;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做好留校人员管理与服务,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采购、不加工进口冷链食品,保障饮食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各校外培训机构和幼儿园要做好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等工作;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测,掌握员工行程轨迹,签订健康承诺书;所有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授课教师和学生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对所有上课学生要做好测温、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疾控和教育部门报告。同时,属地教育部门要联合当地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持续开展明查、暗访,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立即关停整改,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复课。
  特此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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