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商务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函
- 制定机关: 沈阳市商务局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沈商务发〔2020〕38号
- 公布日期:2020.12.08
- 施行日期:2020.12.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突发事件
沈阳市商务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函
(沈商务发〔2020〕38号)
沈阳市商务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