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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层层落实责任、担好责任。不动产登记是重要的政务服务工作,窗口直接面对办事群众,业务量大、服务对象多、疫情风险高、防控压力大,各地要把问题想得复杂一些,把风险想得严重一些,把措施想得细致一些。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在登记大厅安排专人进行人群疏导,避免人流聚集,要提前配置好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防疫器材物资,强化窗口卫生防疫管理,保障窗口人员自身健康。自2月3日起,确需至登记大厅办理的业务,要求办事群众必须佩带口罩并测量体温后进入,对于体温超过37.2℃的群众,要耐心劝导待体温正常后再行办理。   二、要科学合理安排窗口(网点)服务时间。兰州、天水、武威等人口基数大、人员流动密集的地区,可适当推迟登记大厅开放时间。各地要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实行窗口人员轮班轮岗,调整工作安排。在大厅划分区域,企业和群众在不同区域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暂缓上门和集中服务。相关举措应向省厅及时报备。   三、已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的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倡群众通过平台办理业务,少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要抓紧在本地不动产登记公众号、政务服务官网等平台发布线上申请、预约业务的操作步骤,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见面”办理,避免交叉感染。   四、畅通办理业务渠道,确保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受理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同时告知群众登记证书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邮寄送达,避免群众再次前往窗口领证。   五、实施留痕管理,对所有前往登记大厅办事的群众,在热情服务的同时,密切注意异常情况,实行实名登记并全程记录活动时间留痕备查。如窗口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本地防疫部门和省厅。   六、要制订疫情防控时期不动产登记详细工作计划,对疫情防控工作周密部署,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消除社会恐慌,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及时总结宣传在不动产登记工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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