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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2021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2021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中直在闽)有关单位: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仍存在不确定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孙春兰副总理来闽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确保2021年我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靠前服务。各级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收集、了解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以及选认申报过程中存在困难、问题,通过上门拜访以及电话、微信、传真等沟通交流方式,主动提供选认申报政策辅导、咨询等服务,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二、优化申报和审批流程。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感染风险,2021年我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倡导“不见面”申报和审批,依托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科技特派员选认所需的三方协议等申报材料,通过“网上办”“邮递办”等便利化服务实现“不见面”申报和审批。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科技特派员选认所需的三方协议等申报材料可采取“承诺制”方式容缺受理,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补交。   三、适当延长选认时间。对《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2021〕6号)中规定的科技特派员选认各个工作时间节点,均顺延7个工作日。
  各单位在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联系我厅农村科技处(联系人:罗铭,电话:0591-87869618)。网络申报和审批技术问题,请联系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电话:0591-87869374)。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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