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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本市社会组织纳入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将本市社会组织纳入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本市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以及上年度年检合格的)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对本单位职工(含与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和在社会组织全日制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纳入《关于做好本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9号)政策范围。社会组织应按规定先报备方案、后实施培训、再享受补贴。
  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做好宣传解释、政策跟踪、协调落实等工作。市民政局主要负责指导各区民政局做好纳入政策范围的社会组织主体资格的确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指导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对社会组织培训方案申报备案和补贴经费审核工作,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指导各区财政局做好对补贴经费的核准拨付和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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