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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方便基层服务企事业单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举措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方便基层服务企事业单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举措的通知
(苏知发〔2020〕12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减轻疫情对科技、经济特别是知识产权发展的影响,服务基层、企事业单位共同抗击疫情、渡过难关,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供更加灵活便民的服务
  1. 加强窗口在线服务。南京专利代办处及苏州分理处、全省各商标申请受理窗口将提供更好、更便捷的在线、电话咨询服务,做好必要的值班值守工作,指导企业优先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电子申请平台提交知识产权相关申请、缴费、变更、转让等业务,有效满足申请人、代理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需求。
  2. 开放相关专利数据库。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技术分解表,构建口罩制备及其材料、消毒、病毒检测、疫苗及治疗药物等技术主题的专利数据库,开发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免费开放,为疫情防治企业推送专利信息,为公共预防推送相关信息。
  3. 提供知识产权在线视频与培训服务。开放支持200个终端的知识产权在线远程视频与培训系统,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视频沟通、培训提供云办公支撑。
  4. 实施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网上申报。2020年度所有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况外,由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先行提供电子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提供的电子材料真实性负责,待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5. 延期验收部分已立项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对剩余实施期不足一年的已立项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如确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完成合同任务的,由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证明,并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延期申请,经审核后可适当延长合同执行期限,验收时间相应延后,不作违约处理。对拟于2020年上半年进行的阶段性检查项目,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进一步加大服务支持力度
  1. 指导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办理相关权益恢复手续。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50号公告,如企业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合法权利丧失的,省局将积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协调,指导、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恢复手续。
  2. 加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支持力度。在2020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等计划项目中优先支持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在疫情防控阶段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商业街区、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优先认定为省级“正版正货”示范单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
  3. 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协调相关商业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亟需恢复生产而资金不足的中小微企业,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审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4.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指导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打击侵犯专利、商标等违法行为的指导力度,对基层请示的侵权案件48小时内予以答复。利用互联网对下开展行政执法指导,重大案件特事特办。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一经查实,从重从快打击。
  5. 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热线,提高案件移送和处理效率。通过4008869661热线电话、在线服务大厅等为创新主体和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信息检索等公益咨询。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业团队,针对中小企业维权问题,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智力援助服务。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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