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发文字号:宁交办发〔2022〕36号
- 公布日期:2022.05.10
- 施行日期:2022.05.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交办发〔2022〕36号)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全力保障货运物流通道畅通,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决定成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人员组成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章中全任组长,其他厅领导、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五市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金花兼任办公室主任,侯海涛、张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专题会议精神,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指挥部交办的任务事项,统筹协调全区交通运输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10日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