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穗卫肺炎防控函〔2020〕240号
- 公布日期:2020.03.09
- 施行日期:2020.03.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突发事件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卫肺炎防控函〔2020〕240号)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办,各定点收治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
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一线医务人员、新冠肺炎康复者、集中医学观察人员,以及抗疫工作各条战线的人员的心身健康,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水平,我委组织制定了《广州市卫生系统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宣传,为有需求的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同时,请各区积极协调动员辖区各部门、各行业动员社会心理服务力量,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及疫后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广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社会心理疏导和救援工作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作为公共卫生领域重要的一环,同样面临来自疫情的挑战。广州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精防管理机构在抗击疫情期间,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好严重精神好障碍患者服务治疗工作,同时加大力度普及疫情期间心理健康调节知识,针对高危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救援服务,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工作进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初期,市卫生健康委即要求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做好心理救援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多次专项培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可能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同步组建了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准备驰援湖北抗疫一线。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州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对维护抗疫一线医护人员身心健康提出了倡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抗疫期间,在省、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开设广东省援鄂医护人员心理援助专线(020-81268090),为战斗在湖北的2000余名一线抗疫医护人员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印发《新冠肺炎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心理健康指引》等5个指引(穗卫肺炎防控函〔2020〕114号),对疫情期间居家隔离人员、集中医学观察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进行指导。
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以来广州市心理援助热线加强24小时免费电话心理咨询服务,招募了一批有心理咨询背景的志愿者培训组成紧急支援服务队,同时开通疫情心理援助热线专席,为疫情相关心理问题提供针对性强的电话心理咨询服务。广州市内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在各种传统媒体、新媒体、社交平台等发布抗疫期间心理健康防护知识,开展心理舒缓网络课程、线上心理测评、互联网医院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等。
市精神卫生中心现已编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见心理问题与干预》教材1本、制作心理危机干预公益讲座视频或音频课件10余件、撰写心理危机干预科普文章20余篇;并开通依托互联网平台由30多位心理专家提供线上咨询服务。 存在问题和工作难点
(一)心理健康服务宣传渠道有待拓宽
目前,我市已通过各类型媒体发布广州市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宣传材料,但由于受限于媒体传播覆盖面,还存在宣传空白点。同时,目前对于一线抗疫人员的宣传力度仍有待提高。
(二)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管理机制有待明晰
现时,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均积极参与和开展社会面上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但可能受限于原有的培训情况不足和人员队伍水平参差等问题,在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的期间有机会造成求助者被二次伤害的情况,为此社会心理服务的监督机制应该得到明晰以便科学有序开展相应服务。 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做好普及性服务和应急危机干预服务,包括对重点人群做好分层分级分类,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实施心理干预;提升基层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能力,使小范围危机事件在基层就得到解决,预防大规模群体性心理危机的出现,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心理援助热线和应急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⒈广州市市精神卫生中心设置的市心理援助热线(020-81899120)全天提供24小时公益性电话心理咨询服务。心理援助热线下一阶段应重点做好人力资源调配,加强排班,提升电话接通率;拓展心理援助热线资源,发挥各区精防机构作用,提高心理援助服务效率(各心理热线服务号码见附件1);开展心理援助热线接线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心理援助服务专业水平,帮助公众缓解对疫情的恐慌、焦虑、疑病等情绪。心理援助热线应当收集公众集中反映的心理健康问题,定期向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汇报。
⒉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心理健康指引等5个指引的通知》(穗卫肺炎防控函〔2020〕114号)等文件要求,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密切关注可能引起心理危机事件的信息和数据,对心理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在市新冠肺炎防控办的指令下或获得疫情发生地区人民政府、疫情发生单位的邀请后随时启动心理救援工作。同时,市精神卫生中心针对市八医院收治的新冠肺炎患者、市干部健康管理中心以及各区集中医学观察人员持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各区精防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心理危机干预的需求,填报《广州市心理救援队服务需求登记表》(附件2),由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根据需求统筹安排市级心理救援队开展心理救援工作。市精神卫生中心加强指导各区组建自己的心理救援队伍,并鼓励各区联合社会心理服务相关组织自行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二)为抗疫公职人员提供多层次的心理健康服务
⒈开展基于网络的团体心理辅导。一线基层公职人员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居家隔离人群、小区居民等,工作任务重,压力较大。因此,拟在越秀区首先开展线上团体心理辅导,根据效果反馈和实际需求,再推广到其他各区。
⒉录制心理保健短视频在各媒体平台发布。心理保健短视频主要包括心理认知和心理减压两部分,为广大公职人员提供自我心理保健和心理调适的方法。通过网络推送,公职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时间观看相应内容。此外,市精神卫生中心已编制社区工作人员相关科普宣传彩页,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工作人员心理健康自助指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工作人员心理关怀服务指南》等,可发放给社区一线公职人员。通过精准科普,帮助公职人员和其他一线工作者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预防因过度疲劳、过度紧张导致的身心健康损害。
⒊个体心理咨询服务。由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为有需求的公职人员提供个性化的、保密的、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预约服务。联系人: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社区精神科陈超其020-81268045/13728002601。
(三)通过多种形式,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⒈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援鄂医护人员心理援助专线知晓率。继续加大对广东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和其家属心理援助专线020-81268090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由市精神卫生中心调派高年资精神科医生和资深心理治疗师,为援鄂医护人员及其家属提供高水平的心理救援热线服务。
⒉拓宽心理咨询通道,提供多途径的心理咨询方式。市精神中心会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院平台和“广州心理健康”平台建设,逐步开放线上心理咨询服务。
⒊撰写心理健康科普文章,提升公众对心理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市精神卫生中心、各区精防管理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做好心理健康相关科普工作,高质量稿件交由市卫健委向援鄂医疗机构发送推文向社会发布。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援鄂医疗机构向一线医护人员,医护人员的家属推送分享各类心理健康科普。
⒋收集心理调试科普短视频制作专题播单。市精神卫生中心制作、收集如呼吸训练、冥想、正念类放松法、音乐运动减压法等,上传至“广州心理健康”微信订阅号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官网(www.gzbrain.cn)和微信订阅号等在线资讯平台(附件3),定时更新,以满足广大抗疫医护人员及其家属的自我心理调适需求。
(四)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院痊愈患者及其家庭提供追踪随访和一对一个性化心理服务
依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人员身心健康跟踪服务工作的方案(试行)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4)号)文件精神,我市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八医院及其他定点收治医院负责躯体健康的跟踪服务,市精神卫生中心做好心理健康的跟踪服务。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广东省方案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院痊愈患者的心理健康追踪服务工作。对所有出院患者进行跟踪及心理状况评估,根据个人需求提供持续的一对一心理健康服务。
(五)提升社区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能力
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编写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见心理问题与干预》一书,偏重实践操作指南,将派发到社区精防工作人员手中。另计划于3月组织开展社区精防工作人员网络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疫情期间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访视注意事项,应激相关障碍和抗疫相关精神心理问题及常用的心理危机干预术等,加强他们在危机状况下心理服务能力以及患者管理能力,将心理危机干预服务下沉到社区。提倡社区精防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及时识别并收集有心理咨询需求的患者及其家属的电子名单,报送到区精防机构,再由区统一报送至市精卫中心,市精神中心会组织专业人员提供针对性的电话咨询或线上心理健康服务,做到精准疏导,精准帮扶。
附件:1.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援助热线一览表
2.广州市心理救援队服务需求登记表
3.“广州心理健康”微信订阅号等在线资讯平台
附件1
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援助热线一览表
附件2
广州市心理救援队服务需求登记表
填报人: 填报单位: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本表格需由区级以上单位汇总填写便于统筹安排;2.填写后发送至广州市心理救援队秘书陈超其电子邮箱:gzchenchaoqi@126.com;联系电话:020-81268045,13728002601;3.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社区精神科苏敬华020-81268043;陈夕圆020-81268045。
附件3:
“广州心理健康”微信订阅号等在线资讯平台
“广州心理健康”微信订阅号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微信订阅号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疫情流行期间免费在线心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