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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函〔2019〕4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8日

  贵阳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强化我市红火蚁普查与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1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监测与防控机制,全面科学普查,依法实施检疫,采取分区治理、分片围歼、综合防控措施,阻止疫情扩散蔓延,减轻危害损失,确保人民生产和生活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查清红火蚁发生分布情况,有效控制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切实遏制红火蚁扩散蔓延势头,防止对人、畜造成危害,保障全市农林牧业生产、人体健康、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生活秩序,防范因红火蚁伤人引起社会恐慌和农田弃耕,确保无重大红火蚁危害事故发生以及重大不良影响。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实施,部门联动。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各级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方案,做好人员、技术、物资保障工作;农业、林业、园林绿化部门加大督促指导,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分析预警、培训指导和植物检疫,确保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区(市、县)要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履行防控主体责任,确保防控实效。
  (二)全面监控,重点突出。建立健全红火蚁监控工作体系,全面普查、科学监测,及时发现新传入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危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重点监控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学校、居住小区、堤坝、道路等绿化区域,荒地和农田等。农业系统负责农用地、牧场、水库和荒地等区域,林业系统负责林地、公园、绿化带、广场、苗圃(花卉苗木繁殖场)及市场、草坪、高尔夫球场等区域,园林绿化系统负责公园、公共绿地等绿化区域。
  (三)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加强对红火蚁未发生区域疫情阻截防范,严格实施检疫,严防疫情传入。对红火蚁发生区采取“分区治理、分片围歼、综合防控”的防控策略,结合检疫处理和灌药、饵剂及粉剂毒杀等防控措施,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测普查,摸清发生情况。各区(市、县)要加强红火蚁疫情普查力度,针对近几年从广西、广东及周边省区疫区外调花卉、苗木、草坪等种植的高风险区域,要实施重点监测,加大疫情监测布点密度,坚持定点监测和流动监测相结合,及时准确掌握红火蚁疫情动态。同时,在春、夏、秋季疫情高发期,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全面巡查,摸清红火蚁种群密度和蚁巢分布情况,为适时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二)严格疫情报告,及时处置疫情。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在普查、巡查、监测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准确按程序报告。按照“科学防控、分区治理、分片围歼”的防控思路,分类处置红火蚁疫情。对一般发生区每年组织防控2-3次,重发生区每年组织防控3-5次。重点做好涉及公共设施、旅游景区、广场、公园、医院、学校、水库等公共区域和水源保护地防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一线,科学指导防控,避免红火蚁伤人、危害重要公共设施或污染环境。
  (三)加强统筹落实,推行群防统控。各区(市、县)政府要因地制宜统筹实施群防群控、统防统治相结合的防控措施。针对红火蚁零星发生区域,加强宣传培训,科学指导人民群众、业主单位开展群防群控;针对红火蚁分布集中发生面积较大的区域,由政府主导,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
  (四)严格检疫监管,防止疫情扩散。严格落实《植物检疫条例》和《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凡跨县调运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植物检疫手续。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花卉、苗木、草坪等带土植物的检疫监管,严把调运检疫关,尤其是用于市政建设、房屋开发、道路建设等的花卉、苗木、草皮等,施工单位需向住建、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使用,住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调入地县级农业、林业部门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复检,防止红火蚁随应检植物和植物产品调运传播扩散。市农业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五)开展宣传培训,正确引导舆论。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红火蚁宣传培训力度,做到逐级宣传、层层培训,特别是对防控一线技术人员和绿化养护一线工人的培训,全面提升红火蚁识别、普查和防控技术。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手册、挂图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红火蚁的防控知识和救治办法,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调动群众参与红火蚁疫情防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炒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防控机构,切实抓好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红火蚁防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防控联席应急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防控技术方案,抓好防控技术指导。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统筹辖区红火蚁预防、控制和处置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将红火蚁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落实防控经费。市、区(市、县)财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红火蚁疫情普查、监测及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范围,根据疫情发生情况落实防控经费,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工作督查,不定期开展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深入一线指导并落实好各项红火蚁防控任务。对工作不到位、隐瞒不报、防控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贵阳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贵阳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嶒(副市长)
  杨 波(副市长)
  副组长:刘 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沈 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胜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德刚(市林业局局长)
  陈德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戴建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肖 文(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向 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麻晓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明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芮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彭玉荣(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敖 俊(市林业局副局长)
  方 彬(市卫生健康局副调研员)
  徐志松(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义强(市水务局副局长)
  吴明义(市土储中心副主任)
  何 辉(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杨吉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周 印(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李朝阳(乌当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庆玲(***区政府副区长)
  何小丽(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王国鉴(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杨志义(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李明伟(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段红莲(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田胜松、吴德刚、陈德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疫情正面舆论引导,宣传普及红火蚁疫情识别与防控技术知识。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行业部门的资金申请及时拨付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植物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全面统筹协调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负责农用地、牧场、水库和荒地的疫情普查及监控。
  市林业局:负责林业植物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统筹协调职责范围内的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林地、公园、绿化带、广场、苗圃(花卉苗木繁殖场)及市场、草坪、高尔夫球场等的疫情普查及监控。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统筹协调职责范围内的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公园、公共绿地等的红火蚁普查及监控。
  市教育局:负责中初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的红火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协助做好学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建项目建筑工地辖区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等调运手续的督促指导,协助做好新建建筑工地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配合林业、城市绿化部门对苗木、花卉、草坪等调运的督促指导,协助做好城市道路等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红火蚁伤员的救治及治疗知识宣传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红火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协助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协助做好水库库区、库坝、水渠、河堤等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
  市土储中心:负责协助做好储备用地区域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承担防控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红火蚁疫情普查、监测、阻截防控及植物检疫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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