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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现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24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办流程的通知》(琼人发〔2020〕20号)转发你们,特就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社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本辖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工作流程按《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办流程的通知》(琼人发〔2020〕20号)办理。   二、各区人社局要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名单》通知相关企业,使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措施,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三、做好受理、审核和拨付的对接,确保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本补助采取申请企业诚信承诺制,申请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各区人社局要及时将《海口市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统计表》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邮箱(jycjc4024@163.com)。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要主动对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指导各区人社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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