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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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