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七版)的通知 已被修改
- 制定机关: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1.09.18
- 施行日期:2021.09.18
- 时效性: 已被修改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药品管理 疫情防控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七版)的通知
市各零售药店: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我市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提高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我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指引》《零售药店销售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行为规范指引》等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七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此前我局发布的指引或文件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
附件: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工作指引(第七版)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