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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的通知
(2020年2月4日)


  2月2日,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造成的心理伤害,开展相关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制定下发了《<遵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组,下设心理救援医疗队和心理援助热线队,组织和指导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工作目的
  (一)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二)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三)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四)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二)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三)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四)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工作。   四、目标人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覆盖到四级人群。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 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 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 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 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五、工作任务
  (一)现场心理救援工作。
  市级现场心理救援医疗队主要负责市级定点隔离医院,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和遵义市传染病医院中确诊患者和医疗救护人员的心理健康干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市疾控中心和市级管理人员进行心理健康干预。
  1.市级现场心理救援工作队要进行任务分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人员、任务安排,对定点隔离医院确诊患者及医护人员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
  2.市级现场心理救援工作队要制定工作排班,每日各安排至少1名精神心理科医生在三家重点医院值守,积极建立紧急心理救助通道,对需要救助人员能够及时开展心理救助工作,并做好情况记录。
  3.对经评估后列为高危的目标人群,根据其范围和数量进行分类,针对性制定干预方案并组织实施。
  4.对普通人群开展健康教育,通过集中心理健康宣教培训、发放心理健康手册资料、电视广播专家讲座、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多种方式开展人群心理健康教育。
  (二)线上心理援助工作。
  心理援助热线队在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红花岗区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精神病院(播州区南白)设置热线电话,热线电话:0852-27679552,0851-28872039,0851-27919366,电话24小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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