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开放政务服务大厅的通知
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开放政务服务大厅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明电[2020]4号)文件精神和我市有关部署。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于2020年2月5日下午13:30分起,正式对外开放办公。
为防止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办事人员佩戴口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大厅:
不佩戴口罩者;
有发热症状人员(体温超过37.3度的);
去过湖北省返回人员居家观察不满14天的;
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有疫区人员居家观察不满14天的;
与确诊患者有接触居家观察不满14天的;
省内返回驻地居家观察不满7天的;
省外重点疫区返回驻地居家观察不满14天的。
请前来办事人员给予理解和配合。
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4日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