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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勘察设计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勘察设计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厦建勘设〔2020〕2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成立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制定并实施具体、有效的健康防护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妥善及时处理出现的紧急情况。现将具体指导意见通知如下:

  一、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防护
  (一)目前尚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从业人员暂不返闽,返回时间由各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告知。
  (二)已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回厦及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的从业人员,须向工作单位报告,并从抵达居住地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结束后无不适症状的,方可正常上班。
  (三)从省外其他地区回厦的从业人员,上岗后应实施14日监督性医学观察,由各单位指定防疫专管员负责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防护知识及相关规定的普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从业人员,企业不得随意解雇、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五)各单位要每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关记录,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要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如为疑似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并及时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尽量采用居家办公和线上服务的工作模式,会议、培训活动尽量依托视频开展,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二、完善工作场所卫生健康管理
  (一)工作场所内公共接触使用物品或部位,必须定期清洗和消毒,要保持工作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并定期清洗扇页和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二)工作场所洗手间要专人管理、定期消毒,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加强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工作人员较多的场所要增配卫生纸,增设加盖垃圾桶,加强工作场所卫生保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摆设和使用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有效使用。
  (三)各单位如有内部食堂供餐的,应合理调整供餐模式,鼓励提供快餐式盒饭,实行筒约配餐、分散用餐,加强对购餐和确需在食堂就餐人员的引导,排队侯餐应保持一定距离,要强化对食堂环境和食堂人员的管理,每天对食堂上岗员工进行体温检测,督促做好个人卫生,规范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严把原料采购关,做好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卫生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卫生,加强餐厅开窗通风、餐具清洗消毒。   三、提升个人卫生健康防护
  (一)从业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统一安排员工住宿的,要加强消毒防疫和定期卫生检查;对在外居住的人员,各单位应建档造册并加强跟踪管理。
  (二)从业人员应尽量减少社交活动,不握手、不递烟、不递茶水、不聚餐,不聚集聊天,不打牌、不打麻将等。
  (三)从省外入闽的从业人员,应主动接受机场、铁路、客运及道路入闽检查站的身份登记,体温检测等;抵达居住地后应主动向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报告,出现不适症状的,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就医。
  各单位复工后,应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本指导意见的学习,组织填写《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信息报告单》,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如有疫情发生,需第一时间上报,做好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减少疾病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信息报告单
厦门市建设局
2020年2月7日

  附件
  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信息报告单

姓 名

所在单位

及部门

联系方式

个人及家属是否前往湖北

个人及家属   是否从湖北返回

个人及家属   是否途经

湖北

个人及家属   是否接触湖北来闽人员

个人及家属   是否出省

(除湖北外)

个人及家属   是否出国

出境

是否出现发烧、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

具体症状及处置措施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备注:1.统计往返时间企业复工前14日开始起算;2.家属只统计居住在一起的;3.请在是或否栏打√。


  本人承诺:对以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签名: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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