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停考的公告
- 制定机关: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字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2年第133号
- 公布日期:2022.11.04
- 施行日期:2022.11.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停考的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2年第133号)
鉴于近期我省多市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经报请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同意,原定于2022年11月12日至13日举行的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停考,2020年度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有效期继续顺延至2023年。
请每位考生务于2022年11月9日至18日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填写退费信息。
因停考给广大考生工作学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4日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