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司法文件
- 法规类别: 基层法律事务 疫情防控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2020年)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即日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01 邮寄
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5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26。
02 网络
请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bjjc.gov.cn)中登录网上检察服务中心,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掌上京检”APP(安卓版)或者关注“京检在线”“北京检察”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此外,还可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表达诉求。
03 拨打12309热线
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通后,请按“2”号键,将由检察人员人工接听电话,提供法律咨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