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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小区和农村村民小组封闭管理措施的通告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告
(第2号)


  为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预防和阻断疫情扩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完善城市小区和农村村民小组封闭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进出城市小区和农村村民小组的人员,一律执行“一测二问三核查”流程。“一测”:人人测体温,不漏一人;“二问”:问清来源去向、问清健康状况;“三核查”:核查身份信息、核查居住楼(户)号、核查同舍人员。   二、进出城市小区和村民小组须凭身份证或社区(村组)核发的出入证(卡),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严格检查登记后方可入内,登记管理须盯到人、盯到户。   三、严格实行“全民不出门”行动,严禁走亲串友和在家庭内外聚餐。每户家庭每两天由一名身体健康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品,其他人员除正常上班、疫情防控和生病就医等情况外一律不得外出。   四、居(村)民外出必须戴口罩,不戴口罩不得出门,回家后须立即做好各环节消毒工作。废弃口罩封闭后放入指定收集点。   五、非涉及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公园、河道、体育场、小区健身区等活动场所,一律不得有人员聚集、打牌、聚众聊天等行为。   六、返嘉人员入居前须向社区(村组)登记报告,有单位的须同时向单位报告;社区(村组)须逐人明确管控责任人、医疗机构联系人和包户干部,在居家隔离家庭门口张贴告知书,严格督促执行在家自我隔离14天以上的规定,期间严禁违规外出。   七、婚庆宴席一律禁办,丧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组)备案。快递外卖和配送牛奶、报刊等物品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   八、社区、物业公司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物业公司对居民楼梯间每天至少消毒1次,电梯间每天至少消毒2次,小区内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不少于2次。   九、所有下沉到社区的党员干部须无条件服从街道、镇(社区)、村组统一领导和调度,就近就地参与疫情防控。对不主动报到、不服从调配的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十、各部门、各单位须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明令禁止各种串访行为。亲属生病需看护等特殊情况须由单位和社区出具证明后方可进入。所有党员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须带头执行,管好自己、家人和亲属。   十一、对在执行上述规定中拒不配合、强行出入、言语举止恶劣,隐瞒或谎报发热、咳嗽等病症以及湖北等地旅居史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是公职人员的同时报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严肃处理。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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