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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毫不松懈抓好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疫情防控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毫不松懈抓好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疫情防控的通知
(桂建函〔2020〕38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近期,北京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连续出现两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我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密集、管控难度大,加上我区多地与境外接壤,必须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高度重视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对辖区内项目的监督巡查。特别要根据我厅印发的《关于依托“桂建通”平台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桂建管〔2020〕9号)要求,通过“桂建通防疫系统”督促各项目加强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项目人员出入,减少工地疫情隐患,如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改正。   二、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要从严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强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施工场地的排查和登记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落实工地进场人员体温测试,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减少人员外出造成的感染风险;外出人员应做好出行记录。施工现场餐厨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人员应尽量实施核酸检测,并单独安排居住,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食堂、淋浴间、卫生间等场所须严格做好通风、消毒工作,施工现场卫生间粪便清运处理工作应委托专业公司实施,确保环境卫生。项目管理人员要切实出勤履职,全面检查和落实项目防疫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防疫宣传教育和防疫知识培训,积极引导人员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一旦发现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症状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要求,第一时间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并向属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新冠疫情应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向我厅办公室和建筑市场监管处报告。突发情况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跟踪上报动态信息。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应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我厅近期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严落实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有限空间、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等监管,扎实完成“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各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办公室俸田,0771-2260001;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邓焕德,0771-2260119。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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