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20〕96号
- 公布日期:2020.08.10
- 施行日期:2020.08.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0〕96号)
各设区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省级机关部门干部(人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省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各项人事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统筹并重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正在全面恢复,人事考试工作逐步进入正常轨道。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做好人事考试工作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人事考试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稳就业保民生工作目标实现的重要作用,在考试场地安排、命题阅卷专家选派、考试秩序维护、考试安全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要高度重视做好人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人事考试各项流程、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有效管控并防范重大风险隐患,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强化防控措施,创新工作模式
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积极推动人事考试工作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无缝对接、融合贯通,形成保障考试安全和人员健康安全的考试工作新模式。
(一)全面推行告知承诺。要结合考试公告和考试报名工作,充分、明确告知考生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主动、如实申报个人健康和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相关情况,并作出诚信申报承诺。对考生谎报、瞒报相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即按违反诚信承诺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充分做好防疫准备。根据考试规模、考场设置、流程安排等实际情况,按疫情防控要求配置防疫设备和防护用品。加强场所防疫管理,考点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考场、面试隔离候考室备用,考前和考后对考场、考务办、面试候考室等涉考场所以及机考键盘、鼠标等考生密切接触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考试过程中注意通风。
(三)切实加强人员管控。要维护好考点秩序,人员进出场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密集集聚,进入考点后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人员入场检查,持本人“苏康码”绿码、检测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方可正常进入考点。根据疫情变化,特定范围人员还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做好考官、监巡考、考务等人员选派工作,确保选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妥善做好应急处置。要详细制定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准备。考点要设置临时隔离检查点,由医务人员对入场时和考试过程中发现“苏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等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甄别情况分别安排进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送发热门诊就医、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安排送医人员要跟踪诊断结果,做好后续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控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人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高效开展。
(一)建立工作专班。要按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成立工作专班,及时研判疫情形势,研究制定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协调。
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的人事考试,由组织、人社、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在安全实施考务工作的同时,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协助落实考点考场,各类学校要配合承接人事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考点疫情防控具体实施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开展考前防疫准备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为有需要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时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并协调安排医务人员做好考试现场排查、诊断、隔离、救治等疫情处置工作。对百人以上规模面试考点、千人以上规模笔试或机考考点,要增设防疫副主考(由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选派合适的领导或专家承担),专职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工作。
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部门或用人单位自主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由组织实施考试的部门、单位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和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二)严格报告制度。人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在考区设置值班室,指导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考点发现疫情有关异常情况,在积极稳妥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值班室报告。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的全省性人事考试设立省总值班室,各地值班室接报相关情况后应第一时间向省总值班室报告。值班室接报有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应立即向同级疾控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人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考试的部门、单位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提前对考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准备不充分、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在考试开始前落实整改。考试期间要认真巡查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工作中组织不力、履责不严、措施不实或报告相关情况不准确、不及时的,将予以严肃查处,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