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州县农牧系统抗洪救灾前线指挥部关于印发《舟曲县灾后紧急动物防疫及疫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州县农牧系统抗洪救灾前线指挥部关于印发《舟曲县灾后紧急动物防疫及疫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州县农牧发〔2010〕005号)
省、州、县农牧系统有关单位:
随着救灾工作的有序推进,灾后紧急动物防疫已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灾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指挥部组织制定了《舟曲县灾后紧急动物防疫及疫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省州县农牧系统抗洪救灾指挥部(代)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舟曲县灾后紧急动物防疫及疫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8月7日深夜,舟曲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导致大量动物死亡,加之气候湿热,如不及时进行消毒和动物疫病预防,则可能引起动物疫病发生流行。为了确保灾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采取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设防的措施,确保灾后不发生动物重大疫病和人畜共患疫病。 工作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依法科学防控,降低灾害损失,确保动物健康、保障畜产品安全。 工作重点
一是全面及时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二是加强灾区和灾区周边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工作;三是加强灾区和灾区周边的动物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四是及时做好灾后畜禽疾病的诊疗工作;五是全面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畜禽抗病能力;六是做好灾后动物防疫设施重建。 主要措施
(一)消毒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指导灾区做好消毒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强防疫管理,防止发生动物疫情。
1、消毒范围。要对受灾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消毒。特别是灾区及周边3公里范围的养殖场(点)、畜禽圈舍、屠宰场(点)、畜禽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场地、仓库、活畜禽交易市场、动物饮用水源、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用具等。
2、消毒方法。根据消毒对象,可采取清扫、堆积发酵,喷洒消毒药和焚烧等方法进行消毒。
3、消毒剂的选择和使用。为了保证消毒效果,应选用通过国家GMP 认证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实施消毒。如:可使用强力消毒灵、烧碱、卫效等,按消毒对象选择适宜的消毒药品,按说明书配置成适用浓度进行消毒。
(二)疫情监测 为了使灾区灾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工作,保障灾区畜牧业发展,应做好以下工作:
1、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异常死亡的动物,应及时向省州县农牧系统抗洪救灾前线指挥部报告。
2、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要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排查疫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疫病扩散蔓延。
3、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
4、在灾区村社、灾区周边乡村设置疫情监测点,确定专人担任动物疫情报告员。
5、发现动物疫情,应按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
6、根据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相关防治技术规范,及时处置突发疫情。
(三)免疫接种 为了增强灾区及周边地区动物的疫病抵抗能力,确保灾后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应对灾区及周边地区动物开展一次紧急免疫工作。
1、免疫范围:灾区及周边8公里范围内的乡镇和白龙江下游沿江乡镇的畜禽。包括城关、江畔、南峪、大川、峰迭等5个乡镇。 组织保障
为确保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经省州县农牧系统抗洪救灾前线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灾后紧急动物防疫工作组,负责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舟曲灾后紧急动物防疫工作组职责。一是提出灾后动物防疫和疫情监测的建议和技术措施。二是组织开展、督导紧急动物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