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第三次调整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的通知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第三次调整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局直属有关医疗机构,汕大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医疗救治组关于做好发热门诊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粤卫医函〔2020〕13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疫情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县级重点收治医院防控工作指导组督查的意见。现将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保留14家,名单如下(见附件)。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应设置预检分诊,除以上14家医院外,不设发热门诊,有发热就诊者要及时引导到就近的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知!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0日
2020年2月10日
附件1
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调整后14家)
附件2
关停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
汕头市妇幼保健院
汕大医学院肿瘤医院
汕大国际眼科中心
汕大精神卫生中心
金平区人民医院
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