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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公安厅等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全省春耕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全省春耕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湘发改电[2020]8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16部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394号)、国家发改委推动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和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视频会议等精神,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抓好春耕备肥,保障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动化肥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各地要切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化肥及其原辅料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重点支持复合肥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增加化肥产量。要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20]257、258号通知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对化肥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用天然气给予更大价格优惠等相关规定。要积极协助企业安排技术人员返工返岗,着力帮助解决化肥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用工短缺、资金困难、防疫物资不足等问题。   二、保障化肥等农资及原辅材料运输畅通。我省尿素等化肥及复合肥生产原材料大都来自省外,受疫情影响,运输及配送面临较大困难。各地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通知及会议要求,保障农业生产急需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以及生产化肥所需原辅料运输通畅,确保优先便捷通行。要科学组织安排运力,优先保障氮、磷、钾肥及复合肥生产所需原料运输,必要时协调启动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机制。对于已运输到站但无法及时卸载的化肥等农资,有关方面要通过协调、协商等方式帮助减免延时费、滞纳金、仓储费等相关费用。   三、切实发挥化肥淡季储备调节功能。要切实发挥好储备保春耕作用,各化肥淡季承储企业要尽快将储备化肥调运至销区基层网点,春耕用肥旺季到来后要及时销售,努力满足春耕集中用肥需要。对承担省级化肥淡储任务的企业,经核查和绩效评价,淡储任务落实到位、保障春耕化肥供应贡献突出的,适时提高淡储补贴标准,并在下一年度省级化肥淡储中适当增加承储规模。   四、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各地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支持化肥流通企业及基层农资经营网点尽快复工营业。对于化肥生产原辅料、产成品主要来自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市州,要尽快协调解决可替代购货渠道。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抓紧对接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生产企业货源,利用农资销售网络点多、面广的优势,尽快将货物运送到基层零售网点,满足春耕期间农民就近购买需要。各地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资流通骨干企业加大购肥备肥力度,帮助巩固并拓展农资销售网络,对接基层农资零售网点,加快充实乡村一级农资库存。各地供销、邮政和骨干农资企业,要建立乡村农资应急配送机制,保障农资即时配送,打通农资流通“最后一公里”。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疫情期间从外省调运化肥增加的成本,按3-4月份实际调入并用于保障春耕生产数量(10万吨以上)予以适当补贴,相关经费通过省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解决。   五、加大金融等支持力度。支持将化肥淡储承储企业和生产流通骨干企业纳入国家和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给予优惠利率贷款。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协调对接各金融机构,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对包括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在内的涉农行业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贷效率。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对各级化肥淡储承储企业择优提供信贷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向农民普及科学施肥知识,提供选肥、用肥指导,倡导使用环保、高效新型肥料,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发展专业农化服务组织,引导农民合理用肥、高效施肥,降低用肥成本。   六、加强农资市场监测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化肥等农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的监测分析,对价格异动要及时预警,通力协作,及时采取措施。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春季农资打假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标含量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以及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维护企业和农民合法权益。
  保障春耕期间化肥等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关系到全年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对实现202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文件、会议部署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扎扎实实做好春耕化肥等农资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供销合作社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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