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布日期:2021.08.03
- 施行日期:2021.08.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南京、张家界等地聚集性疫情已波及多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牢固防线,现就近期全市建筑业、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从严落实防控最新要求
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深刻汲取外地疫情防控教训,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甬防办〔2021〕27号)等各项防控措施,夯实疫情防控行业主管责任,制定适合建筑业及物业服务行业特点的疫情防控方案,完善防控措施针对性,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漏洞。要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体系,确保建筑工程以及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风险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严控疫情扩散蔓延。 从严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各建筑工程参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服从属地统一调度管理,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与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依法依规配合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指导,编制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做好防疫和健康卫生宣传,落实群防群控,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从严管控、全面排查,坚决阻断施工现场、物业管理区域发生疫情传播扩散。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施工现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排查力度,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改正。 从严排查各类人员风险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做好异常症状报告等健康监测,督促健康异常人员规范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对14天内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和已出现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从业人员要第一时间登记并向当地社区报备,及时纳入社区管控,配合做好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要加强重点地区来甬返甬人员管控,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筑务工人员要通过宁波市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康档案。 从严加强区域闭环管理
各在建工程、物业管理区域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建工程按照“非必要不进入”的原则减少外来人员接触风险,加强材料运输、业务指导、工作检查等外来人员的进出管控,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出入口,必须由专人负责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健康码情况。施工现场要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减少人员交叉风险。要抓好安全生产会议、班组活动等疫情防控,各类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消毒并建立消毒台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注意合理设置门岗,在临时关闭的出入口醒目位置做好禁行标志,门岗工作人员要采取正确防护措施,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出入人员、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对电梯、楼道、大厅、公共通道门把手、健身器材等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消毒,并加强通风、保洁工作。鼓励建筑业和物业服务行业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导从业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 从严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各建筑工程参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补充必要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做好储备充足、随用随调。要加强从业人员防疫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建立良好卫生习惯。要针对隔离人员适时开展心理疏导,避免造成心理负担和恐慌。 从严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严格强化联防联控。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全面排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进入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区域人员及其亲属,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全面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工作。要告知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勿前往中风险等级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各工程项目部、物业管理区域要根据工作实际,每日全面排查统计,发现密切接触人员立即向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核酸检测。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报送,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和市住建局报告突发疫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突发情况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跟踪上报动态信息,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日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