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粤教财函〔2020〕4号
- 公布日期:2020.04.30
- 施行日期:2020.04.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教育经费与财务 疫情防控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教财函〔2020〕4号 2020年4月30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