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杭防组办〔2020〕25号)


各区、县(市)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第三批学校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年段
  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培智学校各年级。   二、时间安排
  4 月 26 日开学。   三、有关要求
  1.继续做好开学条件逐校核验工作。未经主管教育部门核验的第三批开学学校,至少提前 3 天提交开学复课申请。各地教育、卫健部门要严格把关,按照隶属关系逐校督查核验确认开学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学。
  2.进一步优化学生返校检查流程。各学校要立足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上下学实施方案,强化错学段错时间分批次上下学,适当增加晨检测温通道,主动协调加强管控力量,防止出现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校门口人员集聚、交通拥堵等现象。
  3.进一步细化校园安全管控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健康指导,强化低年段学生卫生健康行为规范,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落实落细晨午检、用餐等环节管控以及日常卫生习惯养成。
  4.进一步完善校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积极发挥驻校健康指导员作用,不断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快速、规范做好校内发热咳嗽等症状师生的处置工作。尤其要加强乡村偏远地区学校疫情期间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
  5.进一步加强家校协作配合。以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学校安全防控举措,积极传递正能量,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做好上学前学生体温自测,织密家校协作防护网,为安全顺利开学合力创造有利条件。
  6.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各学校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诊断评估,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和不同年龄段的情况,查漏补缺,继续上好“开学第一课”,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高度重视师生心理疏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学期教学任务。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