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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即日起,我院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院申诉信访:
  1、网上信访
  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PC端访问网址:https://ssfw.fjcourt.gov.cn)进行身份实名注册后,进入“申诉信访”模块办理信访事项。
  2、邮寄
  可将申诉材料、信访材料邮寄至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1069号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再审审查窗口/信访窗口;邮政编号:351100。(推荐使用中国邮政渠道的EMS或挂号信寄送材料)
  3、电话
  2月3日起,群众可通过拨打12368号诉讼服务热线获得法律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服务;同时可通过0594-2726094来电咨询信访、申诉、申请再审等相关事项。
  停止接待期间,我院将履职尽责,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申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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