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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通化市关于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化市关于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禁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应对,打折扣,搞变通;
  2.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严禁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消极怠工、轻敌大意,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严禁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息,特别是个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暴露史、接触史;
  4.严格防控款物管理,严禁在防疫物资采购、发放、使用过程中贪污挪用、截留私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为;
  5.严格疫情信息发布,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布谣言,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6.严格约束个人行为,带头服从、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令,遵守城乡居民出入通行证制度,主动配合防控检查,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疫情检测防控排查登记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打牌娱乐等聚集性活动,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迅速将“六个严格、七个严禁”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并加强教育引导,确保落地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要求的,从快从严查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先建议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予以停职或免职,再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确保令行禁止。
  疫情防控期间优先受理广大干部群众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投诉举报,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通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134000
  举报电话:0435-12388
  网络举报平台:12388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
中共通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化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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