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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5号--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25号)


广大市民:
  当前,国外国内疫情输入风险和无症状感染者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仍在加大,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度过平安祥和的“五一”假期,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合理安排假期活动。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五一”小长假期间,请大家优先选择“居家休息”的方式过节,尽量少出门、少流动、少聚集。如果旅游出行,选择省内出行,尽量不要出省,特别是不要到周边邻近哈尔滨、大庆等重点地区出行。   二、实行外出报告制度。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省的,出省前和返回后要向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报告登记。如不报告,经核实到过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人员,需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完成3次核酸检测和2次血清抗体检测,费用自理。   三、严禁大规模聚餐。继续坚持婚事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原则,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加强防控措施的落实,不得承办大型聚餐,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对疫情期间餐饮行业的规范要求进行经营。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各公共场所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制度,对不测温、不戴口罩、不扫码人员禁止进入,对不实施扫码测温的经营业户要停业整顿。医院、养老院、监狱、看守所等特殊场所禁止省外人员探视。   五、加强师生自我管理。要求师生及学生家长在节日期间不出省,加强假期疫情自我防控,做好节后各年级陆续复学的准备。如有极特殊情况出省后返回的,实行居家隔离14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2次血清抗体检测,费用自理。   六、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坚持外出时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疫情风险尚未完全解除,需要广大群众继续保持警惕。
松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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